不动产权属证明作废公告
接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2019)鄂0704执44号《执行裁定书》及(2019)鄂0704执4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我中心将被执行人白海民、朱爱玲共有的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北路10号中源国际1栋1603室过户至申请执行人周良高名下,该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鄂(2018)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19633号,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上述不动产权属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