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刘中桂(身份证:4207001928xxxx0860)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江广大道二单元二层东户房的不动产权证遗失,证号为03756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中桂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