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鄂州市金典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1-10-19
 鄂州市金典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914207007379179568)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古楼街办南门村金典2号楼1层8号及9号车库的产权证遗失,房屋产权证证号分别为090810532、09081053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鄂州市金典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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