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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遗失声明胡志辉、刘艳芳
日期:2022-11-24
胡志辉、刘艳芳(身份证:
422327195
*****
5214、422327195
*****
5229)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葛店开发区316国道北侧翰林华府商住小区11号楼2单元4层401号房的
房产
证遗失,证号为
140816574+140816575,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志辉、刘艳芳
20
2
2
年
11
月
2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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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吴都大道81号 联系人: 办公室(值班) 电话027-6069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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