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关于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7-07
全市各测绘单位,各分局、局属相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好《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湖北省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批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办文20202号)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体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市测绘地理信息领域服务能效,现就做好鄂州市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审批流程

一是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通知,省测绘资质审批由法定时限的20个工作日已压缩为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为提升审批效率,再次压缩为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遵照此项规定执行。二是简化审批流程。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批等事项不再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初审意见,将“市级初审、省级审查”审批流程简化为“市级审查、省级备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测绘资质审批结果负责,省自然资源厅对审批结果备案后发证。三是最多跑一次。按照最多跑一次的原则,由申请人选择自取或者邮寄送达的方式获取资质证书。

二、精简审批材料。一是取消从事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二是取消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三是测绘资质申请不得强制要求申请人提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测绘工程项目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测绘计量器具检定等资料。

三、提升优质服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继续利用好行业QQ、测绘窗口服务热线等多种方式做好测绘资质单位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等相关工作。加大对重点招商引资企业测绘资质申报“点对点”帮扶力度,帮助相关测绘企业了解知悉测绘行业管理政策及行业标准,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和服务能力。

四、健全质量监管制度。测绘成果质量是测绘企业的生命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引导项目发包方和测绘单位自觉执行国家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提高测绘成果质量;健全测绘成果质量监督管理职责,完善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制度体系。

五、推进信息共享应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开展测绘资质及成果质量“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推进抽查结果、处理处罚情况共享,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对失信主体在测绘行业准入方面依法实施限制。通过测绘地理信息监管与服务平台共享信息,及时在全国统一的测绘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发布资质单位信用信息,实现公众均可查询。

本通知自2020720日执行。此件在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附件:1.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批事项清单

2.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批事项办理流程

3.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办理环节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076


附件1

 

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批事项清单

 

涉及简化办理流程的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批事项清单如下:

(一)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批

1.受理新单位乙、丙、丁级测绘资质注册申请;

2.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初次申请,丁级测绘资质晋升丙级申请,丙级测绘资质晋升乙级申请;

3.乙、丙、丁测绘资质单位增加专业范围;

4.乙、丙、丁测绘资质证书核减专业范围;

(二)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其他事项

1.核准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基本信息变更、补充和修改数据事项;

2.复审换证审查、补领证书审查;

3.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注销。


附件2

 

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批事项办理流程

 

一、申请

测绘资质申请单位通过登录湖北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服务与监管平台(http://www.cehuifuwu.cn/HB)或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s/index.html)办理测绘资质审批事项。

二、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及时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单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办人联系电话:027-60698533

三、审查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线进行测绘资质审批受理和审查。实施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内依法作出审查结论。

四、公示

申请单位符合法定条件的,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五、备案发证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审批结果及公示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省厅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制作《测绘资质证书》。申请人选择自取或者通过邮寄送达的方式取得测绘资质证书。

省厅发证窗口联系电话:027-86656380


附件3

 

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办理环节

 

一、新单位注册

单位申请——市经办人激活

二、资质申请

单位申请——市经办人审查——市科长审核——市分管局长审批——市经办人签批——省经办人备案制证

三、资质升级(丁升丙、丙升乙)

单位申请——市经办人审查——市科长审核——市分管局长审批——市经办人签批——省经办人备案制证

四、资质升级(乙升甲)

单位申请——省经办人审查——省处长审核——省分管厅长审批——省经办人转报——自然资源部审批

五、资质注销

单位申请——市经办人审查——市科长审核——市分管局长审批——市经办人签批

六、业务范围变更

单位申请——市经办人审查——市科长审核——市分管局长审批——市经办人签批——省经办人备案制证

七、补领证书

单位申请——市经办人审查——市科长审核——市分管局长审批——市经办人签批——省经办人备案制证

八、补充和修改数据

单位申请——市经办人审查——市经办人签批

九、基本信息变更

单位申请——市经办人审查——市科长审核——市分管局长审批——市经办人签批——省经办人备案制证

十、复审换证

单位申请——市经办人审查——市科长审核——市分管局长审批——市经办人签批——省经办人备案制证

主办单位: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吴都大道81号 联系人: 办公室(值班) 电话027-6069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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