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梁子湖区2018年度占补平衡项目招标代理单位采取公开遴选方式进行,到2018年3月8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招标代理单位报名参加遴选不足法定家数(3家),导致流标,现进行第二次项目招标代理单位招标。
一、中介合作项目
1、项目名称
鄂州市梁子湖区2018年度占补平衡项目
2、工作内容
招标代理单位完成项目招标代理及项目咨询等全部工作内容。
3、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按预算数及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二、遴选组织
本次遴选工作由鄂州市国土资源局国土整治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中标单位必须跟鄂州市国土整治办和项目实施管理方签订三方合同。
三、报名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
此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信息、网上等其他形式报名。
参加遴选的中介机构及有关从业人员实行基本信息注册制度,参加遴选的中介机构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关从业人员必须是湖北省土地整治从业机构信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管理系统)信用等级在B级以上(含B级),且未被省国土资源厅纳入黑名单或不在处罚期内,企业名称必须与从业机构信用管理系统登记信息一致;被省国土资源厅、本省和外省相关部门处罚且处于处罚期内的从业机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二)提交资料
参加遴选报名的中介机构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书面申请。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报名单位法人或委托人需持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
(3)中标服务承诺函(承诺中标后成立项目部,安排人员驻场在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4)诚信廉政投标承诺书。
(5)资质要求
招标代理单位: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且经营范围中包含:招标代理、具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乙级资质、参与招标代理遴选的从业单位至少配备五名专业人员。
(6)在省国土厅备案证明材料。
(7)拟派项目人员名单、相关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联系方式。(要明确参加本次项目的专业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并明确项目负责人。报名时须同时提供报名单位在报名前三个月中任何一月为上述人员缴纳了个人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
(8)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发票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9)近两年从事土地整理项目的业绩证明至少4份(原件及复印件)。
(10)2016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
(11)服务技术方案。
以上资料提供一份,格式自拟,需采用不可拆卸的胶装,报名时需提供相关原件进行审查,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保持一致,审查通过后即受理报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鄂州市国土整治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主要依照报名要求对各单位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本方案要求的单位不予报名登记。
(四)有关要求
1、严禁参加遴选的单位借用其他备案单位资质,参加遴选的单位对提供的申请相关资料负完全责任,如经查实提供虚假资料的,除取消其遴选资格或结果外,同时还将上报省国土厅列入黑名单位。
2、为了更好的完成工作,签订合同后需成立项目部,参与项目人员需驻场,在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3、所有中标的从业单位必须切实履责,提高服务水平与质量,严格按照项目业主及相关政策规定开展工作。对因从业单位自身原因给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要给予赔偿,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
四、遴选规则
1、遴选当天各单位委托人需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在我办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现场遴选,超过时间未到达的单位,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2、由市整治办组成遴选小组对此次遴选工作进行现场监督。
3、首先由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代表按报名顺序号,现场抽签确定本单位抽签顺序号,然后由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人现场抽取中标序号,同时确定一个备选序号,最后由各单位代表按抽取的顺序号从小到大顺序再次抽签,与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人宣布中标序号相同的单位,即为中标单位。与备选号相同的单位,即为备选单位,如中标单位弃权将启用备选单位。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3日—2018年3月1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息、网上等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地点:鄂州市国土资源局国土整治办公室
七、遴选时间及地点
1、遴选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上午09:00,
2、遴选地点在鄂州市国土资源局国土整治办公室。
3、参加本次遴选的从业单位必须法人或委托人到场参加,否则视为自动弃权不参加遴选。
八、联系方式
鄂州市国土资源局国土整治办公室
联 系 人:徐华平 丁 宏
联系电话:18971998960 13871824666
(责任编辑:整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