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国土生态保护职能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信息来源:地环科 日期:2018-08-22

十九大以来,局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结合实际、找准位置,主动作为、精准发力,积极推进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努力实现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发展,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严把污染企业用地关。对高耗能、高污染及产能过剩项目,严禁土地供应,从源头上防止污染企业鄂州。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污染企业,在长江干线非法码头、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全市“散乱污”企业整治行动中,我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存在非法占地行为的,迅速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对违法用地行为进行制止。对拒不拆除的,立即进行调查,收集证据进行立案查处,积极配合各辖区政府完成“规范一批”、“提升一批”工作。截至目前 ,配合交通部门等依法取缔了长江沿线非法码头41个,规范了3个,整合提升了7个;配合水务等部门督促拆除了影响长江行洪的违法用地农家乐一个;配合环保等部门治理整理了“散乱污”企业319家。

二是全面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开展全市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确定长江大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清单,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完成王边村两处采石场“三区两线”矿山可研报告编制,督促在建矿山和生产矿山开展矿山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矿山复绿,加快推进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2个,正在实施治理的项目3个,投入资金1694万;争取省级治理项目2个,资金额360万

三是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行为。在全市打击违法偷挖盗采建筑石料等矿产资源专项行动期间,我局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就立即通知公安部门出警,公安部门查扣相关人员和作案工后,我局进行调查取证和立案查处,坚决按照“集中、从快、从重、从严”原则予以打击,其非法所得一律没收,对参与偷挖盗采建筑石料情节严重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继续侦查目前,已依法查处关停了鑫隆碎石厂等12家非金属矿,向公安部门移交违法线索10起,公安机关立案10起,偷挖盗采行为得到根本遏制,矿产开采秩序得到根本性好转,有效保护了山体和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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