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2年)
(报审稿)
鄂州市人民政府
二O一九年十二月
前 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总揽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三农”工作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鄂州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放在优先位置,始终把主动融入湖北省“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发展战略布局和长江经济带、中部崛起战略作为工作的基本要求。加快“三城一化”战略实施,以打造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全域旅游示范区为引导,奋力推进乡村振兴,努力建设江南美丽田园城市。
为描绘好美好蓝图,科学有序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共鄂州市委 鄂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加快乡村振兴的意见》以及《中共鄂州市委关于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 推动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编制《鄂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规划基期为2017年,规划期限为2018-2022年,展望到2035年和2050年。本规划是指导全市各区各部门编制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是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行动指南。
目 录
第一节 完善乡村生态系统 27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认真总结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的基础上,准确研判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乡村发展态势,切实抓住机遇,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把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好、落实好。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解决这两大主要问题的总“开关”。当前,我市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比较突出,重点和难点在农村,希望和潜力也在农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正逢其时,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美丽江南田园城市建设的基础保证。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生态宜居是关键,乡风文明是保障,治理有效是基础,生活富裕是根本。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利于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利于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新格局,有利于丰富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利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格局,有利于增进人民福祉,最终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完美统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全市“三城一化”建设和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所在。中共鄂州市委七届七次全体(扩大)提出要加快推进全市“三城一化”( 航空城、生态城、科学城和武鄂协同化发展)建设和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仅有利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而且将加快城乡要素融合、基础设施融合、公共服务融合、生态保护融合和体制机制融合,最终推动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环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决定着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要深刻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扎扎实实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全市必须要振兴乡村,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环节,也是新时代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民美好生活愿景的回应。
近年来,全市上下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不移深化农村改革,坚定不移开展农村生态文明和美丽乡村建设,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农业发展质量高。积极培育发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本形成了以农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农民合作社为主体、龙头企业为引领的格局。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有家庭农场764家,农民合作社1098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5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2家,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76万亩,农业增加值增长3%。同时,创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委托经营等新型土地流转模式,流转耕地35.52万亩。
产业发展模式新。不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质量兴农、品牌强农,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持续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积极探索新型产业发展模式,涌现泽林镇“稻虾共生”、杜山镇“猪—沼—菜”、段店镇“林—鸡—果”等生态循环模式;太和镇、沼山镇、梁子镇水稻、胡柚、水产等特色农产品产业链条延伸模式;涂家垴镇蓝莓种植、加工、销售、旅游于一体的农业功能拓展模式;蒲团乡农业、旅游、休闲、颐养多业态复合的生态养老新模式等多种乡村产业模式。
人居环境质量优。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已在21个乡镇59个村开展垃圾分类试点,梁子湖区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全面启动。乡镇垃圾压缩中转站改造全面完成,全市村湾保洁覆盖率和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乡镇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全市200人以上村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完成438处。村湾绿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栽植各类苗木2450万株,义务植树605万株。完成通道绿化里程797公里、河渠港绿化里程121公里,获“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
乡村治理措施实。积极探索农村社会管理新途径,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体制机制。不断加强农村基层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拓宽农村社区协商议事的载体和途径,推进村级事务公开,加强村级权力有效监督。实施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2018年高质量完成357个村(社区)“两委”换届。持续推进平安法治乡村建设,纵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村匪村霸、宗族恶势力。不断加强农村人才储备,建立全市乡土人才库和“两委”后备干部库,落实“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
脱贫攻坚效果好。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强力推进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近年来,全市整合扶贫资金2.62亿元,坚持强化产业支撑、着力推进“四个一批”创业就业扶贫、大力实施健康扶贫,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强力推进危房改造,提高兜底保障水平,真情关爱“三留守”人员和积极拓展社会扶贫,带动3691户贫困户增收。白龙蓝莓入选全国首批、全省唯一的国家产业扶贫标准案例;扶贫对象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94%,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四位一体”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发放助学金862万元,惠及贫困学生10399人;累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835户;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大幅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580元/月、450元/月,特困供养人员标准提高到840元/月,将符合条件的17137名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保障范围。经过5年脱贫攻坚,已脱贫14205户40391人,出列42个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1.99%。
从国家层面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坚强领导、科学决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写入党章,成为全党的共同意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
从区域层面看,中部崛起战略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实施,项目和资本向我市聚焦的态势日益显现,为全面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支持。
从省级层面看,湖北省“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发展布局的实施,加快了我市与武汉协同发展一体化步伐,为全市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政策红利。
从市级层面看,市委关于“三城一化”建设和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战略的提出,为健全完善城乡要素合理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提供了直接保障。
乡村振兴仍面临着挑战:一是产业发展动力不足,第二产业比重较大,第三产业缺乏发展动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不够,好山、好水、好区位的优势发挥不充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难度加大;二是城乡基础设施发展不均衡,农村公共文化和体育事业发展缓慢,电商服务点覆盖度不广,乡村旅游点停车场、厕所等配套设施不足。三是土地要素约束趋紧,全市年均新增建设用地需求8000亩左右,湖北省下达年度计划不足一半,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缺口大,同时闲置、批而未用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可调剂指标3万亩左右,亟需统筹城乡土地资源要素,显化农村土地资源资产价值,实现绿色发展和资源永续利用。四是农村体制机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影响社会稳定因素复杂,持续深化改革的难度不断加大。
我市已进入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大的担当、更管用的办法,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争当新时代乡村振兴排头兵。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提出的“四个着力”、“四个切实”的重要指示,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为主线,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乡村特质发展为根本,以打造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区为目标,体系化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努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建设美丽江南田园城市。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农村工作方面的领导体制机制和党内法规,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实现乡村振兴作为全党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做到认识统一、步调一致,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准确把握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深度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重塑城乡关系。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
——坚持乡村特质发展。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做好顶层设计,注重规划先行、因势利导,分类施策、突出重点,体现特色、丰富多彩。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坚持底线思维。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保护和增进农民权益作为根本,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行“三权分置”,坚守“三条底线”和“三条红线”。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扩大农业对外开放,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调动各方力量投身乡村振兴。以科技创新引领和支撑乡村振兴,以人才汇聚推动和保障乡村振兴,增强农业农村自我发展动力。
到2020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各地区各部门乡村振兴的思路举措和方案得以确立和制定,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到2022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现代农业体系初步构建,农业绿色发展全面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乡村产业加快发展,农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持续改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得以传承和发展,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基本得到满足;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乡村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初步构建。探索形成一批具有鄂州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和经验,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
远景展望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高,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江南美丽田园城市基本建成。
远景展望到2050年,更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按照“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全面融合”的要求,主动融入全省“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发展战略及全市“三城一化”建设发展战略,推动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依托重点城镇,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打造产业集聚、生活便利、生态宜居的乡村空间,推进乡村分类建设和发展。
第一节 统筹城乡发展空间
以“三城一化”建设为引领,充分发挥城镇的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战略节点作用,强化规划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增强产业集聚功能,加快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共享。
按照航空城、生态城、科技城建设思路,加快创新驱动、协调发展,加快武鄂协同发展,为城乡高质量发展作先行。
以加快建设综合物流枢纽为载体,打造“临空经济轴”。按照“一港五区”的发展思路,构建“铁水公空”立体交通体系,推动鄂州东部汀祖、碧石等乡镇产业向临空偏好型产业转型。加快临空先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动“临空经济轴、科技创新轴”组团轴向延展和生态农业、都市农业发展,打造辐射全国的临空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区。
充分发挥好山好水好资源优势,重点保护环梁子湖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华容区北部区域生态功能区。围绕长江经济带建设的总体要求,以绿色发展为导向,重点保护乡村生态环境,充分发挥生态价值。发展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的绿色生态产业,打造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与可持续发展先行区。
对接全省“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发展战略,依托“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以鄂州西部的科技创新轴为中心,推进葛店开发区、梧桐湖新区周边乡镇高新技术及其配套产业发展,抢抓武汉科技资源外溢机遇,为“一芯驱动”战略做好配套。
推进武鄂协同发展,按照“双枢纽、一产业带”的总体要求,加快融入武汉城市圈,与武汉、黄石、黄冈建立区域合作机制,统筹产业经济、生态保护、市政设施、公共交通、公共服务等综合布局。
以城镇化为核心,发挥以城带乡的核心引领能力,加快特色小镇、农村新型社区和中心村等空间载体建设。进一步强化中心城区、葛店开发区的产业与科技引导作用,统筹城区、新城、重点乡镇协调发展,以精明增长带动城市发展。依托梁子湖生态旅游区的产业优势,葛店开发区、红莲湖新城、梧桐湖新城、临空经济区等产业功能新区的功能优势,以及段店镇、蒲团乡、长港镇、梁子镇、沼山镇、太和镇、涂家垴镇等乡镇的产业特色,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周边乡村协作与功能整合,激活乡村资源。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重点推进交通、水利、能源、生态环保、公共服务和城乡基础设施的一体化建设,形成由点及面、点线结合、集聚连片乡村振兴战略新格局。
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推动乡村规划管理全覆盖,加强城、镇、村三级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积极开展村庄规划试点,统筹产业经济、生态环境、社会人口、历史文化、基层治理等因素,深度融合土地、建设、组织等核心管理内容,探索村域“多规合一”。按照协同发展原则,鼓励区位相近,资源条件与功能相似的村庄共同编制村庄规划,重点探索长江沿线、环梁子湖和百里长港等区域的规划编制,实现一个区域一本规划、一张蓝图。
统筹协调乡村空间布局,以产业集聚为核心打造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以“一刻钟公共服务圈”为基础打造宜居适度的生活空间、以保护山水生态廊道为重点打造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新格局。
加快产业集聚发展,打造高端引领、集群互补、多点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创新驱动、融合发展、结构优化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生态农业。引进现代科学技术,运用现代管理手段,创建一批生态农业示范基地、示范带、功能区。依托梁子湖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峒山村全国现代生态农业创新示范基地,探索多元生态循环农业模式,重点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养生食品和休闲食品。
文旅康养产业。打造以五极联创为核心的旅游名镇、名村和农旅融合综合体,发展融赏荷、登山、泛舟、体验农耕文化及健康养生、休闲度假为一体的乡村旅游,加快推进恒大童世界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建设。以“健康中国”建设为指引,聚焦健康产业、医养融合和文化体育旅游等领域,革新康养模式,优化康养产业结构。发挥梁子湖、红莲湖、梧桐湖的生态优势,加快建设临空大健康产业园、华容生态健康养老产业园、梁子湖生态健康科技园。
现代服务业。依托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项目建设,以信息化、网络化、智慧化为目标,打造铁水公空多式联运体系,强化农业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推进电子商务与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依托示范区项目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推动特色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企业依托区域性电商专区,开展电商销售业务,实现“互联网+农业”快速发展。
以农村居民点为主体,优化乡村传统格局,科学规划生活设施用地位置及规模,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配套,打造“一刻钟公共服务圈”,分类构筑文体健身、医疗保健、生活服务等便民服务圈。建设完善村民文化健身广场、养老院、幼儿园、卫生所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村级网上服务站点保障措施和服务功能。推进全市远程诊疗系统建设,为农村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以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为目标,构建全域立体生态安全格局,全力打造农田林网、水网、路网三位一体的生态景观廊道网和绿色村镇网。严格保护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敏感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等重要生态节点,重点建设百里长港生态示范带。通过水、渠连通长江、湖泊的方式,建设鄂州中西部水体生态廊道,改善和提升湖泊水质。通过天平山、葛山、白雉山、沼山等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建设,构筑东部山体生态廊道,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实现生态环境的整体改善。
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根据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按照示范引领、特色发展、改造提升、搬迁撤并的思路,分类推进乡村振兴。
示范引领型村庄指产业基础好、经济实力强、地理位置优、生态环境美以及位于城市近郊的村庄,能够承接城市功能外溢,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点。充分发挥鄂城区峒山、夏沟、华伍、成海,华容区武圣、罗湖、石竹,梁子湖区茅圻、万秀、上鲁等村庄在产业布局、生态保护、基础设施、乡风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打造一批示范引领型村庄。进一步增强产业优势、环境优势、组织优势,提升经济发展水平、环境卫生水平和村容村貌水平,建设成为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环境优美、村容整洁、产业兴旺、健康文明、制度健全、组织有力和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到2022年,全市示范引领型村庄数量达到80个以上。
特色发展型村庄指文化资源丰富、自然风光独特、民俗风貌突出、产业基础较好的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村庄。在切实保护村庄传统风貌格局及田园景观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资源特色价值,传承民风民俗和生产生活方式,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加快打造文化特色型、生态特色型和产业特色型村庄,推动特色资源保护与乡镇发展良性互促。探索设立乡镇建设保护红线,加强对鄂城区丁坳、杨岗、大山、三山,华容区芦花、百席、三江,葛店开发区铁咀、武城等历史文化传统村落的保护。在梁子湖生态文明示范区,严格控制开发强度,适度开发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建设一批具有湖光山色、田园风光的生态文明示范镇。对具备特色农业、手工业、工贸流通业等发展条件的特色产业类乡镇,重点强化产业优势、发展多种经营、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加快向示范引领型乡村迈进。到2022年,特色发展型村庄数量不少于62个。
改造提升型村庄指现有村庄中产业基础薄弱、生产生活条件较差的村庄,是乡村振兴的重点和难点。在保持原有规模的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加快农村居民点生态建设,优化环境质量,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每年申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不少于60个。加大乡村综合整治力度,对残旧房屋、废弃宅院等进行整治维修、合理利用,用于社区养老、社会救助等公益性设施以及民俗展示、文化展示、乡村旅游等。进一步强化产业培育,根据资源基础和特色,积极推进生态养殖、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特色产业。到2022年,80%的村庄完成人居环境整治计划。
搬迁撤并型村庄指受生态保护要素限制或安全威胁,需要局部或整村搬迁的村庄、不具有保留价值的空心村以及列入城中村改造或新型社区建设计划的村庄等。坚持村庄搬迁撤并与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依托安置新村、小城镇、中心村、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等适宜区域,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安居和转移就业。对规划拟列入搬迁撤并规划的村庄,如汀祖镇桂花、凤凰、王边,庙岭镇大雄、桐岭等村,严格限制新建和改扩建活动,原则上不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在充分遵循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农村居民点搬迁和村庄撤并。到2022年,各乡镇完成对辖区范围内村庄用地闲置情况的摸底调查,列出搬迁撤并村庄名单和整治计划。
第三章 发展壮大乡村产业
立足都市农业定位,坚持现代农业发展方向,重点发展生态农业、旅游康养和冷链物流等产业,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加快形成以名优产品为核心的品牌战略格局,激活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动力。
持续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保护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完善农业基础设施配套,加快农业科技进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证2022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80万亩、基本农田不少于64.58万亩。全面部署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和建设工作,积极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其他工程建设,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万亩湖、梁子湖片区等万亩以上规模的优质粮基地,高标准打造蒲团万亩无公害水稻高产示范带、段店万亩无公害双低油菜示范带。
二、完善农业基础设施
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以节水改造为中心的灌区续建配套工程,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达标提质,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推动农业机械化向数量质量效益并重转型升级。积极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提高耕、种、收、植保、烘干、秸秆处理环节的机械化作业水平,到2022年实现农机总动力达到72万千瓦,农机化综合水平达到76%。加强粮油冷藏设施和物流配送设施建设,支持改扩建2500吨成品粮低温储备库,加强鄂州樊口国家粮食储备库与粮食产销区的衔接,实现收购、加工、包装、存储、装卸、转运、销售、配送等一站式综合物流服务。
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依托农业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探索建立以政府服务为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业科研投入体系。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建立健全各类创新主体协调互动和创新要素高效配置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聚焦种业创新、现代食品、农机装备、农业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等重点领域,鼓励通过研发合作、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投资等多种形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到2022年,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3%。
全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以产地环境、农资使用、农业生产、加工技术、包装储运、检疫检验等标准为核心,修订农业标准及操作规程制度,建设符合鄂州实际、国内领先的农业标准化体系。健全动植物防疫体系,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加快推进区域优势农产品按标生产、按标上市、按标流通。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现市、区、乡镇互联互通。加强源头治理,将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和进入区域公用品牌的农产品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管理,支持建设以追溯到责任主体为基本要求的追溯示范点,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三乡工程”为依托,推动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向优势区域集中,进一步提高花卉苗木、蔬菜、水果、水产等主导产业市场竞争力,进一步稳定生猪生产。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推动农业产业融合发展。
紧抓长江经济带发展机遇,发挥地理区位和滨湖生态环境优势,加快构建“一园三区四带”乡村产业发展格局。
一园:加快发展有机产品精深加工,推进华容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建设,打造农业示范区。
三区:抢抓临空经济区的重大发展机遇,构建临空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区,重点发展现代化生态农业、高附加值产业等临空偏好型产业;延伸花卉、苗木、瓜果等农业产业链,打造环梁子湖生态农业示范区,加快培育生态农业、乡村旅游等新型产业;对接武汉城郊,建设现代高效农业发展区,推进城郊型农业与都市农业快速发展。
四带:依托环南迹湖万亩优质粮基地,打造华容区北部区域生态功能区示范带,加快建设高科技农业产业园,发展生态有机农业和乡村旅游;依托长港资源优势,构建百里长港现代农业示范带,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依托花马湖和白雉山等山水资源,建设环白雉山农业产业发展带,发展观光农业与文旅康养等产业;依托水资源优势,建设蒲团樊寺线现代渔业示范带,加快发展生态渔业、有机渔业。
立足武汉城市圈现代都市农业定位,以“花果菜鱼”为核心,着力打造“精致苗木、精细蔬菜、精品水产”三大特色产业板块。发挥滨湖生态环境优势,加快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引进无土栽培技术、果蔬自动采摘设备和植物状态监控器等先进的技术设备,发挥台湾农创园、峒山村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的示范作用,重点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有机农业及高科技农业。
精致苗木。突出花卉苗木业的重要地位,以观光花卉、园艺苗木、精品花卉、温室花卉、快运花卉为主攻方向,形成有规模的特色花卉苗木产业集群,重点培育牡丹、玫瑰、百合、香樟、红叶石楠等品种,将鄂州打造为华中地区花卉苗木供应基地和全国花卉旅游目的地。
精细蔬菜。加大百亩以上的蔬菜生态产业园建设力度,新建设施蔬菜、精细蔬菜、特色蔬菜基地,做大做强莲藕、蒲团西甜瓜、临江大蒜等地方土特产和地理标志特色品牌。
精品水产。立足“健康养殖、生态水产”理念,做优做响精品渔业品牌。依托武昌鱼良种培育科研基地、万亩湖小龙虾良种选育科研基地等水产科研基地,大力发展梁子湖螃蟹、武昌鱼等高价值精品水产,高标准建设蒲团樊寺线现代渔业示范带。
结合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深入推进“百企百亿技改工程”和“双千”活动,探索“农业+”模式,推动特色农产品与精深加工、电子商务和冷链物流相结合,做大做强华容省级农产品加工园。
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加大生物、工程、环保、信息等技术集成应用力度。加快绿色高效、节能低碳的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升级,推动农产品加工自动分级、自动包装、定制加工,逐步实现农产品由初级产品、粗加工向精深加工、系列加工延伸,实现农产品多层次、多环节转化增值。
全域发展农村电商。探索“电子商务+旅游+扶贫+农产品”的发展模式,建设区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分中心,完善镇级和村级电商服务站建设。引导名优产品入驻农产品电商服务平台,支持农家乐入驻餐饮电商平台,鼓励精品民宿入驻民宿电商平台。
加快发展现代物流。加快果蔬、水产等高附加值农产品冷链运输体系建设,支持优势产区、产地批发市场和市级仓储物流分拨中心建设。发展临空偏好型产业,聚焦航空物流、保税物流、冷链物流、空铁港联运、现代仓储、供应链管理等产业建设,做强做优临空经济,着力培育消费新增长点。
紧紧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利用我市生态资源、文化资源优势,拓展农用地与农村居民点功能,重点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康养等新产业新业态,构建产业功能融合发展新模式。
构建田园综合体和共享生态农庄,充分利用农业景观资源和生产条件,挖掘农业资源潜力,改善农业环境,增加农民收入。高质量建设以台湾农创园、湖北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峒山循环农业示范园等为代表的集旅游观光、产品加工、种植体验、水果采摘、餐饮住宿为一体的田园综合体。加快发展以共享生态农庄为主要业态的农村共享经济,打造依法依规经营、增收机制完善、示范带动力强的现代休闲农庄,发展产品订制型、休闲养生型、投资回报型、扶贫济困型、文化创意型等 “共享农庄”模式,让产区变景区、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多渠道增加收入。
注重景、城、镇、村、店一体化发展,打造以五极联创为核心的旅游名镇、名村和农旅融合综合体,实现村庄变景区,农舍变旅馆,村民变导游。按照好景吸引、好路贯通、好业融合、好城休闲的思路,通过交通串联、文化融入、产业融合、服务提升、共建共享,依托田园空间和农业产业基础、生态湖泊等资源,推动“农业+文旅”和“文旅+农业”的双向对接,打造农业、文化和旅游全产业链深度融合的特色产品体系。以田园、乡村、绿道为“骨架”串联农业产业园、农庄、农场、田园综合体、农业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及其它传统村落、旅游景点,建成一批集旅游休闲、民俗文化、农事体验、生态康养等于一体的农旅融合示范点,重点打造梁子湖生态旅游、百里长港休闲旅游、白雉山-天平山文化旅游、滨江农文旅融合旅游四条发展轴线。
结合健康疗养、休闲度假、体育运动、健康餐饮等业态,大力发展养老康养型和户外体验型等康养模式,打造乡村康养社区。
养老康养型。发展集休闲养老、医养结合、特别护理、旅居休假为一体的养老康养产业。推进养生食疗、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医养结合的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建立健全信息化、智能化和多层次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户外体验型。大力发展“大健康+休闲旅游”产业,依托山水资源,发展山地和水上运动、户外体育运动、户外拓展、养生运动、徒步旅行等户外康体养生项目。打造登山健身步道,串联沿途的自然景观、古村落,打造以山地绿色、生态健康为主题的休闲体育基地,提高城乡居民的健康素质,促进休闲健身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
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高农业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有效带动小农户发展。
培育一二三产业融合、适度规模经营多样、社会化服务支撑、与“互联网+”紧密结合的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加快培育“六有”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每个行政村重点培育1-2个“有合法登记注册、有适度经营规模、有规范财务管理、有先进生产技术、有稳定主导产业、有良好经营效益”的“六有”家庭农场。每个行政村重点培育1-2个“有健全组织机构、有具体章程制度、有统一生产标准、有规范财务管理、有合理盈余分配、有一定品牌影响”的“六有”农民合作社。每个乡镇重点培育1-2个“约定有合同、服务有标准、过程有记录、人员有培训、质量有保证、产品有监管”的“六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政府担保机制,实行政府兜底,减少银行风险,鼓励银行扩大对农村市场主体融资。
拓宽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在农业产业优势地区,推广“公司+集体经济+家庭农场”模式,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主导把农户有序组织起来,大力发展生态高效农业。在旅游资源丰富地区,探索“集体经济+旅游”模式,探索村集体以资源入股新模式,充分利用村级闲置资产,大力开发特色旅游资源。
创新集体经济经营模式。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经营权、集体资产和农业基础设施等,按照保底分红、按股分红等方式参股经营稳定、发展前景较好的农业主体和工商企业。支持多个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出资组建经济联合体,抱团发展集体经济。支持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与企业、科研单位等农业投资主体共同组建合作农林牧渔场。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多种形式参与乡村振兴各产业链,发展链型、群型村级集体经济,打造整村利益共同体。
鼓励工商资本到农村投资农业项目,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清选包装、冷藏保鲜、烘干等产地初加工设施,重点打造以涂家垴镇白龙蓝莓园、台湾农创园为主的联合企业,重点培育一批综合收入过50亿元的龙头企业。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式、股权型利益联结机制,形成互惠共赢的产业共同体。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绩效评价体系,为财政支农资金支持和项目审批、验收、示范评定提供依据。发展订单农业,鼓励并支持各类农产品加工经营企业和产销服务组织与种植户建立稳固的产销关系,签订相关合同,实行优质优价,保证收购,形成利益共同体。
大力实施品牌强农战略,制定分层、分类、分区域的品牌培育发展计划。积极搭建展示展销平台,加强品牌策划、运营、宣传推介和保护,厚植文化底蕴,塑造品牌特色,增强品牌竞争力。
加快形成以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大宗农产品品牌、特色农产品品牌为核心的农业品牌格局。落实“中国好粮油”和“荆楚好粮油”行动计划,创建一批高端、优质、绿色粮食品牌。做优“山水乡愁梁子湖”旅游品牌,重点打造“梁”字号系列、鄂州武昌鱼等公用品牌,不断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做响、做优、做强特色品牌,挖掘具有发展潜力的优势产品,打造“名、特、优、新、稀”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到2022年,培育中国驰名商标2个,湖北省著名商标12个,鄂州市知名商标36个。
构建农产品品牌保护体系,建立农产品数据库,注重品牌认证质量和数量同步提升,加强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和保护,积极探索品牌保护的长效机制。完善品牌质量监测体系,充分发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全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的带动作用,建立健全集农业标准、产品检测、产品质量追溯、产品质量认证于一体的标准化生产体系,助力名优产品、高质量产品的市场流通。完善“打假保名优”维权机制,建立区域公用品牌的授权使用机制以及品牌危机预警、风险规避和紧急事件应对机制,坚决打击品牌假冒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实施走出去战略,借助国际农产品交易会、荆楚粮油精品展示交易会等国内外大型专业展会平台开展多种形式推介、洽谈,支持涉农企业自主品牌出口,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强化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企业联盟在推动和开拓国际市场中的作用,推进农业龙头企业提升行动,打造一批熟悉国际规则的农业龙头企业。联合国内知名饮料品牌,打造知名品牌生产基地。搭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外贸”等新型市场,开启特色农产品线上线下、国内外同步交易新模式。
第四章 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加快生态保护与系统修复,加强乡村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形成乡村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建设美丽家园。
大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建设,加快完善生态安全屏障体系。以重要湖泊、河流、湿地、林地为支撑,着力构建点线面结合的立体生态空间和全域绿色发展格局。
一、建设美丽山水廊道
以重要的生态景观节点为核心,在大体生态框架的基础下,促进城乡生态保护融合,确保生态系统功能稳步提升。用好“好山好水好区位”优势,充分挖掘山体生态资源价值,依托葛山、天平山、白雉山、沼山等山体构建东部山廊,在发挥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价值的基础上,将山体与周边村镇、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等串联起来,打造集生态保护、休闲观光、文化体验、绿色产业于一体的生态经济带。突出水资源优势,串联梁子湖、梧桐湖、红莲湖、武四湖等水域至长江,构建西部水廊;依托百里长港连通梁子湖与长江,构建中部水廊。开展水廊全线绿化工作,打造连绵延续的美丽长江风光带,建设融山、水、溪、谷和田园村庄为一体的风景区,推动实现“无山不绿、无路不荫、无村不美”目标,努力建设江南美丽田园城市。
二、建设美丽森林景观
积极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立体增绿。以义务植树200万株,精准灭荒造林3800亩,长江岸线造林4700亩为目标,拓展绿色空间,不断提高全市林木覆盖率。加快花马湖、梁子湖、红莲湖、五四湖水源涵养林基地建设,加速长江生态防护林带、环南迹湖生态林果景观带、百里长港花卉苗木景观带建设。着力开展安全生产、森林防火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梁子湖、洋澜湖、白雉山、沼山、葛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强森林防护体系建设,严格保护森林和湿地资源,守住生态保护红线。
三、建设美丽田园风光
加快推进绿色农业生产,发挥农田生态功能,实现耕地保护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充分挖掘农业特色,开展生态农田设计工程,构建生产、生活、生态和谐的农田物产景观;营造自然原始、可持续发展的农田地貌景观;设计有温度、有情怀的农田人文景观。大力实施农村土地整治,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推进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开展果菜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化肥深施和机械施肥、水肥一体化技术。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构建秸秆收储运销体系,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到2022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
四、建设美丽诗画河湖
全面打造河湖连通、湖湖连通的水网体系,重点打通梁子湖—梧桐湖—红莲湖—大头海—五四湖—薛家沟—长江通道,在梁子湖流域下游形成“一主两翼多支”的生态水网,构建以防洪减灾为主的河湖水系连通格局。推动建立由省政府和各地方政府组成的大梁子湖流域绿色发展协调机制,建设梁子湖岸线生态缓冲带,形成梁子岛—梁子湖湿地—高桥河生态廊道。通过湖泊保护规划的编制与界碑界桩的设立加强河湖空间管理,并加大河湖管护和执法巡查力度,全面维护河湖生态环境,为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鄂州贡献力量。
坚持保护与修复并重,扎实推进“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打好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推动形成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全面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环境质量。
一、集中治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大力推行生态养殖模式,鼓励对畜禽粪污实行综合利用,做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以虫治虫、以菌治菌等生物防治示范,采取诱杀等农业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农药使用量。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增加有机肥施用量,减少化肥用量,提高肥料利用率。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摸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二、实施全域治水保水
坚定不移抓好长江大保护,扎实推进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实施水资源分区管理,科学调整和划定全市水环境功能区,明确各功能区的水质保护目标,合理利用与保护水资源。加大黑臭水体整治力度,切实提高生活污水处理水平。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及造纸行业项目。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体系,推进农村供水管理智能化,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严格落实河湖(库)长制,实施退垸还湖、退田还湖和江湖连通等湖泊修养生息工程,使“百湖之市”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
三、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重点修复自然生态系统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水质净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功能,实施珍稀濒危水生生物保护行动计划和长江珍稀特有水生生物拯救工程。加强梁子湖流域防护林工程和绿色生态廊道、平原地区农田林网建设,推进湿地保护。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的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维护生物多样性。科学配置农作物品种、种植制度、耕作方式,推动农林牧渔融合循环发展。建立全市物种本底资源档案、编目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并建立健全野外监测台站,完善自动监测与数据传输系统,促进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环境提升、产业提升、素质提升、服务提升“四大工程”,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庄清洁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五大行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创建具有鄂州吴楚特色“五美”(布局美、产业美、环境美、生活美、风尚美)的美丽乡村示范村。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土地整治为抓手,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强化新建农房规划管控,加强“空心村”整治和改造,注重农耕文化、民俗风情的挖掘展示和传承保护,加快建设葛湖、环南迹湖、蒲团-庙岭、百里长港、环白雉山、环梁子湖六条美丽乡村示范带。
突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村垃圾治理和农村“厕所革命”。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实现重点流域周边、水源地重点地区及环境敏感区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根据村庄分布、转运距离、经济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方式,逐步建立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回收利用、末端处置”运行体系。根据地形地貌、生态环境要求确定改厕模式,推进自然村常住农户卫生厕所改造,同步实施粪污无害化治理,全面完成省定“厕所革命”任务,实现厕所应改尽改、应建尽建。推进房前屋后整洁卫生、河沟渠塘疏浚清淤、村道宅路连通畅通。
坚持规划引领、创新驱动,深入推进扩权强镇,加快财政体制、土地使用保障、行政管理体制等改革创新,释放体制机制活力,加快推进美丽城镇示范建设。推动镇村联动发展、一二三产深度融合、政府社会群众三方合力共建,力争10个左右小城镇建设成为生态乐民、通达便民、共享惠民、魅力亲民、兴业富民、善治为民的“幸福家园”。在人口集聚、产业兴旺、配套齐全、治理有效的中心村开展小城镇培育,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赋予其与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不断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坚持发展和保护相统一,立足生态资源优势,推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盘活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生态种养等产业,打造乡村生态产业链。
落实农业功能区制度,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区域间、流域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制定长江鄂州段和长港流域横向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开展白雉山等重点森林资源地的资产评估以及森林碳汇交易,支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森林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探索实施公益林多元化补偿。完善土地、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行生态建设和保护以工代赈做法,提供更多生态公益岗位。
盘活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放活对集体和个人所有的人工商品林采伐和运输管理,扩大商品林经营自主权。鼓励各类社会资本、金融机构、担保机构通过租赁、转让、抵押等方式取得林地经营权,建立林权收储担保补助政策,支持开展林权收储担保服务。鼓励各类企业、个人、社会团体通过工程建设、认养树木、亲子活动、生态教育等多种方式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进一步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森林、渔业、自然文化遗产等资源有偿使用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加快资源环境税费改革。
三、加快发展生态产业
以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建设产业化为主线,利用生态理念和生态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并构建新兴产业,推动生态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跨界融合,形成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积极推进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大力推广立体种养、林下经济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加快形成生态循环农业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依托梁子湖生态旅游区、华容区北部区域生态功能区,辐射周边农业乡镇,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发展森林旅游、河湖湿地观光、生态观光农业等产业,积极开展游憩休闲、健康养生、生态教育、农事体验等活动。建立具有滨江湖区特色的水文化体系,打造樊口水利文化主题公园,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着力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丰富乡村文化生活,提升乡村振兴“软实力”。
第一节 弘扬核心价值观
加强农村思想道德教育,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坚持农村精神文明与农民精神面貌同步建设,倡导科学文明生活,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实落地。
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中国梦宣传教育,普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搭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面向村民开展多种形式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学习与宣传,定期组织当代政策解读系列活动。利用文化墙推进社会主义新时代科技科普、基础教育科普、法律科普、文明生活方式科普等活动,提升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素养,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与社会正气。
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制定村规民约,让群众知规知约、守规守约、用规用约。推进乡村移风易俗,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以及其他不文明行为。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等一系列活动,以“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为主题,弘扬家庭美德,讲好家风故事,以良好家风带动乡风民风。深化文明乡村创建活动,弘扬孝顺父母、尊敬长辈的社会风尚,彰显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关心邻里的乡风主流价值。到2020年建成50个美丽宜居示范村,整治220个行政村,区级以上文明村比例达到60%。
多平台推行诚信教育,通过微信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定期推送诚信建设相关文章,深入开展社会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活动。建立相应志愿服务组织,在各乡开展“守信宣传讲座”等系列宣传及志愿者示范活动,强化农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和主人公意识。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以梁子湖区为试点,创建信用示范区,增强市场主体信用风险意识和诚实守信意识,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机制。重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建设和共享,建立与信用挂钩的信贷政策,增强“三农”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深入挖掘乡村文化内涵,守正创新,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为增强文化自信提供优质载体。
深入挖掘乡村文化、地域文化中的优秀传统、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充分发挥其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的重要作用。坚持规划引领,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做好鄂州雕花剪纸、泽林旱龙舟、嵩山百节龙、牌子锣、华容土布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按照“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要求,健全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保存乡村文化遗产的整体风貌和历史信息。支持曲艺文化创新,鼓励新一代曲艺传承者定期组织非遗进校园、戏曲进校园等演艺活动,弘扬传统文化。建设一批农村非遗传习基地(传习所)、展示馆,搭建保护传承和展示交流平台。开展“祠堂革命”,将祠堂打造成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等,搭建保护传承展示交流平台,支持创办鄂州民间工艺品、民间古玩文化一条街,增强优秀文化渗透力。
以鄂楚文化、三国吴都文化、革命文化、山水文化、书法文化、武昌鱼文化、民俗文化为支点,结合鄂州国际航空大都市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挖掘全市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内涵。弘扬传统民俗,丰富节日文化,树立文化自信。加强对农村优秀民间文化资源的系统发掘、整理和保护,挖掘乡村文化内涵,将民间文化元素融入地方建筑,弘扬并传承人文之美。将“送文化”与“种文化”相结合,指导营造文明、和谐、喜庆、节俭的节日理念,努力发展健康向上的节庆文化。积极开发传统节日文化用品和民间艺术、民俗表演项目,在依托当地民间传统文化元素的基础上,培育极具地方特色的民俗产品。授予秉承传统、技艺精湛的民间艺人“民间艺术大师”、“民间工艺大师”等称号,开展“民间艺术之乡”、“特色艺术之乡”创建命名活动。
创新实施“文化+”融合发展模式,引导各方企业家、文化工作者、文化志愿者等投入到乡村文化建设的事业中,推进文化产业发展。
“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整理民俗文化、农耕文化、田园文化、休闲度假文化和饮食文化,突出乡村旅游的文化特色和参与性、娱乐性、互动性,将文化元素融入到旅游景点、景观带建设及旅游产品开发之中,提升旅游魅力。以梁子湖山水文化、张裕钊书法文化和红色文化、名人文化等历史文化为重点,将乡村旅游与特色文化结合,实现经济文化双丰收。打造牌子锣、旱龙舟、花灯、舞狮舞龙等民间艺术和民俗表演项目,古镇游、生态游、农家乐等民俗文化旅游项目。
“文化+商业”融合发展。挖掘乡村文化内涵,化文化优势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实施有特色、有亮点、有影响的“文化品牌”战略。重点开发谢埠千张、梁子湖大闸蟹等地方文化名吃,楚风竹韵、木雕等地方特色木制手工艺产品,华容土布、麦秆画、雕花剪纸等特色民俗文化产品,重点打造长港农垦文化节、泽林旱龙舟巡游等特色文化活动品牌;依托梧桐湖文化创意产业园,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进一步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休闲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与商业的融合发展。
“文化+互联网”融合发展。依托特色民俗文化产品,通过引导和扶持,建成一批农村电商服务平台、一批电商特色村镇;依托互联网及相关社交平台,结合乡土文化旅游特色节会、“春满鄂城”等乡土创意文化品牌,打造一批乡村文化旅游目的地、特色文化民宿村、“网红”村。充分运用电商品牌实行特色产品的线上推广交易,实现产业发展提升。
“文化+交流”融合发展。加强对外合作交流,筛选、策划、包装和推介一批优秀乡村文化产业项目、产品。各区、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分别挖掘并扶持1-2个具有广泛群众基础、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活动或项目,参加文化和旅游博览会、非遗博览会等,提高乡村文化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增加优秀乡村文化服务供给,促进公共文化资源与设施向乡村倾斜,建立农民文化需求反馈机制,繁荣农村文化市场,以满足广大农民的高质量精神需求。
推进基层精神文化阵地建设,实施乡镇(街)综合文化站服务提档升级计划。按照服务人口及“三室一厅一场”标准,建设包含图书阅览室(含电子阅览室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教育培训室、管理和辅助用室、多功能活动厅和文体广场的综合文化站。结合基层公共服务综合设施建设,整合闲置资源,在村(社区)统筹建设达到“五个一”标准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包括1间多功能文体活动室、1间阅览室(整合农家书屋和文化资源信息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统筹建设)、1个文体广场(不少于500平方米,有条件的可搭建戏台舞台)、1套群众体育活动器材、1套简易灯光音响设备。
坚持以强带弱、上下联动、共建共享,促进公共文化资源向乡村倾斜。加快推进区、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建设,探索建立百姓点单、志愿者接单、中心派单、政府买单、群众评单长效机制。根据群众实际需求,组织各类文艺团体深入农村基层开展送戏下乡服务。加强结对服务活动管理,组织“红色文艺轻骑兵”,开展送戏下乡、送书画、楹联下乡等活动;依托乡村春晚等形式,开展送演出、送图书、送展览、送培训等服务活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美丽农村、乡风文明、移风易俗等为主题,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戏曲、曲艺、快板、歌舞等民间艺术形式为载体,不断推出能够反映“三农”及乡村振兴实践的优秀文艺作品。到2022年基本建成覆盖农村、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农村文化服务体系,具备较强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力,基本建立形成农村30分钟的公共文体服务圈,基本满足村民就近便捷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塑造美丽乡村新风貌。
推广全民健身运动,沉淀乡村文化底蕴,定期举办全民健身美丽乡村行、全民健身运动会、全民携手广场舞、“百千万”农民体育系列联赛等体育活动,做到天天有活动、季季有大赛,宣传健康积极的生活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挖掘乡村文化内涵,支持村民自办读书交流会、书画协会、黄梅戏交流会等文艺交流会,鼓励村民在春节、中秋节等节日举行节日民俗活动,支持各乡联合定期举办文艺汇演活动,繁荣农村文化市场。支持群众性文艺活动等草根文化,提升周周乐、周周演水平,大力举办贝雕大赛、油船沙龙、麦秆画等原始创作活动,传承民间工艺,丰富乡村文化生活。
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着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主线,突出政治功能,筑牢思想根基,提升组织能力,锤炼干部素质,推动乡村组织振兴。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反对好人主义、庸俗哲学。让全体党员在严格的组织生活中锤炼党性,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
二、突出党的思想理论武装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全体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推动全体党员干部把维护核心的要求转化为思想自觉、党性观念、纪律要求、实际行动。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运用好“学习强国”,推进“理论热点面对面”宣讲示范点建设,培养地方乡土理论宣讲家,促进理论教育普及和形势教育的常态化与大众化。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强化政治思想宣传,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自觉承担“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
三、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
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进一步优化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工作覆盖,着力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让党支部成为教育党员的主阵地。全面实施农村党组织提升工程,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推动发展缺能力、服务群众缺实力、争先进位缺动力的问题,不断提升农村党组织引领发展能力、服务群众实力、干事创业动力。强化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积极探索加强新兴业态和互联网党建工作。不断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当好群众的带路人。扎实推进基层治理,深化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以基层治理促进基层党建,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
四、着力打造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
着力选优配强“领头雁”。落实好“红色头雁”工程和村“两委”后备干部培养计划。优先选聘本村优秀现任村干部、致富能手、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党员为村党支部书记,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区镇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回原籍担任村党支部书记。
规范村干部管理。每年对村“两委”干部实行轮训,积极组织学习农村政策、法律法规和实用技术,持续提升村党组织领导的素质能力。出台激励政策措施,鼓励多种人才到乡村挂兼职、离岗创业,支持符合条件的退休干部、在职人员回乡任职,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镇村任职,健全落实乡村干部“岗位在村、阵地在村、责任在村”工作机制。建立村“两委”干部动态调整机制。每年按照10%的比例对村干部进行动态调整,实施百名村级后备干部培育计划,每村选聘1至2名村干部助理,建立村干部后备人才库,到2020年,每个行政村至少培养5名45岁以下“一懂两爱”的后备干部。
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健全农村基层服务体系,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与保障,夯实乡村治理基础。
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强化村党组织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领导,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村委会自觉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加强对村务决策、执行、公开的事中事后监督。
健全村务监督机制,建立村务情况分析、村务监督工作报告、评议考核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保障村务的公开透明、合法合规。建立村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完善村干部实绩考评办法,严格实行年度考核,每年按照行政村总数10%的比例进行排查,严格兑现奖惩。
加强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每年提档升级一批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打造“一刻钟便民服务圈”,打造智慧党建,通过QQ群、微博、微信、手机报等平台,促进电脑、电视、手机三屏互动和户户通、户户响、户户看、户户用信息共享,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和乡村便民服务体系。按照“党小组+理事会+网格员”的治理模式,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将阵地建到社区、管理移到网格、服务送进家庭,真正实现“社情全摸清、矛盾全掌握、服务全到位”,建立具有鄂州特色、群众满意的城乡社区(村)服务管理体系。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乡镇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式管理、部门信息系统一平台整合、社会服务管理大数据一口径汇集,实现政务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线上线下结合的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全面实现“网上办、一次办、马上办”。
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使乡村治理体制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一、深化村民自治实践
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理事会、监事会和村务协商会,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等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全面推进村级民主管理,带动村民参与村规民约制定,强化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意识。创新村民议事形式,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落实群众知情权和决策权,畅通群众表达诉求渠道。建立百姓参政团、村民议事会、村民论坛、坊间论坛等群众参政议政平台,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热情,实现有效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与自我监督。
打造村内部的普法宣传队伍,完善“一村一律师”制度,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加强法律普及和宣传教育工作,以法律为依法行政、依法治村的标准,增强民众的法治意识。以基层干部、专兼职人民调解员为核心,通过法律讲堂、宣传标语、宣传手册等形式推进法律下乡,并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先锋作用,以少数带动多数普及法律知识,促使乡村治理法制化工作快速向前推进。各级政府部门、村委会应严格依法办事,通过法律程序深化人民群众的法治思维,开放并规范村民参与乡村治理、解决矛盾的渠道和程序,推广法律知识和道德标准,促进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化,引导村民形成敬畏法律、服从法律、依法办事的基本意识。
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加强农村道德约束,强调榜样带头作用,开展先进个人(最美乡村医生、教师、乡贤等)、先进家庭(十星级文明户、教子有方家庭、孝老爱亲家庭、美丽庭院等)和先进集体(乡风文明村、创业典型村、生态宜居村等)评选活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好事的典型事迹。引导群众树立道德信念、道德心理、道德意识,自觉讲道德、遵道德、守道德,加快构筑共同精神家园,实现乡村长治久安和社会稳定。
第四节 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大力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力量下沉,构建智慧型、网格化乡村管理体系,建设平安乡村。
建设农村“雪亮工程”,编织街面治安防控网、重点人群服务管理网、城乡社区村庄防控网、技术视频防控网、网络社会防控网,实现对各类治安区域全覆盖、各类治安要素全掌握,促进城乡视频监控一体化。做到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加强专职、义务治安巡防队伍建设,构建“乡乡有组织、村村有队伍、户户有人看”的农村群防群治网络。健全乡镇、村(居)人民调解组织,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创新工作方法,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开展平安乡镇、平安村(社区)、平安学校、平安医院、平安家庭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到2020年,平安乡村建设达标率超过95%。
将扫黑除恶与乡村振兴战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精准扶贫、“40工程”等工作结合起来,与基层社会治理结合起来。以“红色体检”为切入点和着力点,持续推进“霹雳行动”。严打宗教违法活动,取缔非法宗教、邪教组织,严防境外势力渗透。坚决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深入整治农村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的不良现象。纵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村匪村霸、宗族恶势力;严惩“黄赌毒”“枪爆刀”“盗抢骗”“三堵五闹”以及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提升“一感一度一率一评价”工作成效。到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长效机制。全面排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盗窃、诈骗、制假、赌博等治安重点领域,严厉依法打击对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农村警务、消防、社区康复、社区矫正以及刑释、戒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提高农村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加强农村安全生产工作。
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补齐农村民生短板,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劳动力就业质量,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第一节 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抓好交通物流、水利、能源、信息等重大工程建设,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工程提档升级。
全面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进一步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实施农村公路向新增景区、农业产业园、规划发展村庄等节点延伸工程。依托农村“四好农村路”加快物流发展,推进“快递下乡”工程。健全以区级农村物流站点为核心,以乡镇农村物流配送站为支撑的点状辐射式农村物流站点网络,建立符合“三农”需求、集约高效的农村综合物流配送体系。到2022年,行政村四级公路双车道覆盖率基本达100%,乡道及通镇村公交线路的村道安全隐患治理率基本达100%,现有危桥改造基本达100%,农村公路管养率基本达100%。
加强中小河流治理,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达标提质,实施水系连通和农村河塘清淤整治行动,完善农田灌排体系。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以行政村为中心推进饮水安全示范点建设,形成“城乡一体、互备互用”的自来水供水格局。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运行管护体系,推进农村供水管理智能化,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提升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到2022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以上,重点圩区防洪能力达50年一遇标准。
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整村整镇规划农村地区电网,促进农村地区电力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提倡多村联建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为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电力支撑。推动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支持绿色能源示范村镇创建,推动太阳能和生物质能利用快速发展,因地制宜开展风能、地热能开发利用,鼓励建设多能互补系统工程,提高农村清洁能源自给率。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促进能源和信息深度融合,支撑和推进农村能源革命,加强农村能源发展统筹规划,探索建设农村能源革命示范区。
推动5G移动通信网络在农村地区建设部署。加快实现农村地区光纤宽带网络全面覆盖,持续优化农村宽带网络结构,提高农村接入网传输交换能力,提升网络整体容量和综合业务承载水平。推进农村有线电视网络双向化和光纤化改造,建成城乡一体的新一代广播电视网。加快物联网、地理信息、智能设备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的全面深度融合,推广远程教育、远程医疗、金融服务进村等信息服务,建立空间化、智能化的新型农村统计信息系统。
完善惠及全民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资源优先向农村倾斜,依托“互联网+”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全面改善农村基础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公益普惠发展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特色亮点发展高中教育和高质量创新发展职业教育。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标准,实现市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之间基本均衡。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加强以空港经济、人工智能、电子商务、物流等专业为重点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实用型技能人才。
探索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构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着力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达标率达到95%以上。实施村镇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基本实现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标准化卫生室。全面开展互联网(大数据)效能评议,鼓励开发微信小程序等公众平台,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切实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
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费用结算信息平台建设。实施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群众医疗再保险政策,对重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直接予以补助。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建立贫困重度失能残疾人集中供养制度,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到2022年,全市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55%。
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农村养老服务体系。通过村级(社区)主导、政府补助、企业参与、社会捐助相结合方式,大力推进“医养融合”,提高养老机构水平和质量。继续推进城南、英山、月陂、茨塘、菜园头等安置小区建设,增设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到2022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
第三节 提升劳动力就业质量
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升农村劳动者素质,积极拓展农民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空间,确保农民收入持续增长,逐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大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鼓励兴办环境友好型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基地建设,强化产业就业支撑。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田园综合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积极推动农产品加工、光伏发电、绿色生态和电子商务等产业发展,提供更多就业岗位;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合理引导产业梯度转移,开展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加速优势品牌农产品外运外销,创造更多适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机会。
全面落实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等公共就业服务制度,组织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重点打造一批集创业孵化、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于一体的新型农民创业载体,持续开展“创富鄂州”主题系列活动,持续3年扶持农民成功创业,带动就业。建设一批基础设施完备、运营管理规范、服务功能齐全、服务业绩突出、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国家级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022年前累计培育省级示范基地25个以上。
落实人才激励、教育培训、资金奖补、金融支持、社会保险等就业扶持相关政策,对就业困难农民实行分类帮扶。将各类财政创业补贴和税费减免政策全面覆盖到创业农民,提高授信额度、健全资金代偿和社保代缴等宽容失败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建立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强化考核激励问责,将控制失业率、高校(中专)毕业生等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等作为有关部门考核的重要指标。加强稳就业风险防控,开展重点企业、重点群体专项监测,适当扩大全市失业动态监测样本数量,实施企业规模裁员、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既不脱离实际、拔高标准、吊高胃口,也不虚假脱贫、降低标准、影响成色。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集中攻克脱贫重难点,巩固和扩大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真贫、真脱贫、全脱贫、不返贫。
聚力精准施策,坚持实施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五个一批”工程,确保如期完成1.3万名农村贫困人口脱贫、5个贫困村出列任务。在产业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教育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等方面综合施策,采取多渠道、多样化的精准脱贫路径,提高扶贫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补齐“两不愁三保障”短板,完善农村饮水安全设施,加大教育扶贫控辍保学力度,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开展贫困户住危房问题清理,筑牢饮水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四道保障线”,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任务。
按照五级书记抓扶贫的责任体系,优先安排优秀干部和后备干部参加驻村帮扶,压实对口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扶贫责任,转变工作作风,形成脱贫攻坚合力,坚决防止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重点聚焦3个深度贫困村,重点关注因病因残致贫贫困户和特困群体,加快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体,以社会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的综合性保障体系。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切实解决深度贫困人口脱贫问题。
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进一步提高贫困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优先安排脱贫户从事生态护林员、河道专管员等公益性岗位,增加工资性收入,引导脱贫户以补助资金、土地、山场等资源,入股项目开发,享受长期稳定分红收益,增加资产性收入,确保脱贫户稳定长效增收。重点跟踪监测脱贫户家庭收入状态、返贫风险点和后续精准帮扶措施,及时掌握返贫情况,对没有达到稳定脱贫标准或存在返贫风险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帮扶范围,进行有效帮扶,实现稳定脱贫。认真总结研究脱贫攻坚经验,研究建立促进群众稳定脱贫和巩固提升的长效机制,持续改善相对落后地区的发展和生活条件。
第八章 凝聚乡村振兴合力
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加强乡村振兴人才支撑,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凝聚全市力量,扎实有序推进乡村振兴。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强农村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引进高水平人才,打造具有新理念、拥有新知识、掌握新技能的“新鄂州人”,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充分发挥湖北省众多农业技术院校的师资和教学资源优势,鼓励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设立新型职业农民在线教育平台,针对各类型、各层次的新型职业农民量身定制课程体系。依托华苑粮油等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临江乡志超家庭农场、蒲团建华家庭农场等省级示范家庭农场,鄂州市千秀谷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园、鄂州市四峰山乡村风情体验园、鄂州华容台湾农民创业实验园等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开展农业培训基地建设,实现课堂、课外、田间地头实时互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绿色证书”计划,开展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培育和选聘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青年农场主,将更多传统农民培养成爱农业、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
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探索建立现代农村首席专家制度,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立研发推广基地、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立“鄂州市农业智库”,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科研队伍。开设蔬菜、水产、花卉等优势产业培训课程,有针对性地培养花卉师、水产养殖师、园艺师等实用技术人才。将农村种植养殖能手、加工和捕捞能手、农村经纪人、各类能工巧匠和科技带头人等农村实用技术人才纳入人才队伍建设范畴,分类建立农村实用技术人才信息库,为全市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加快培育基层专项人才队伍,落实专人专岗专职的乡镇综合文化站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留的住、用得上、干得好”的本土文化保护人才队伍。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做好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5年内定向培养1000名乡村教师。配全配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遴选农村基层卫生骨干人才200名。采取“定向招生、免费培养、协议就业”模式,为我市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本专科层次适宜医学人才。
全面推进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行动,引导和支持退休干部、知识分子和工商界人士等新乡贤返乡,共同支持乡村振兴。通过举办创业大赛、评选“鄂州市返乡创业明星”“优秀返乡创业大学生”等活动,营造返乡创业的浓厚氛围。加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力度,对有培训意愿的返乡人员至少开展一次创业培训,按有关规定给予补贴。出台乡村教师、医生、农技员相关扶持政策,提高岗位吸引力,推动优秀人才资源向农村基层“回流”。
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鼓励企业家、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海外侨胞、外出乡贤等社会各界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等制度。强化政策激励和机制创新,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扎实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和电商人才培育行动。
第二节 落实发展用地保障
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盘活存量,用好流量,辅以增量,激活农村土地资源资产,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适应临空经济发展要求,建立土地集中连片流转机制,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大力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制合作社。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严格保护各类自然生态空间,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和私人会馆。
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加快“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深入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充分显化宅基地资格权,在保障村民基本住房要求的情况下农民可自愿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激活农村土地市场。
允许将农村土地整治节余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新增的土地、现有和新增农村集体自留地、自留山等确权至村集体。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自有建设用地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开展村庄建设用地复合利用,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土地使用功能。
落实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改造建设民宿民俗、创意办公、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农业农村体验活动场所,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第三节 建立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健全农村金融体系,继续坚持财政优先保障,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创新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完善金融支农激励政策。
继续加大财政投入“三农”力度。健全投入保障制度,明确和强化各级政府“三农”投入事权与支出责任,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坚持“取之于地,主要用之于农”的原则,提高农转用等土地出让金投入农业农村的比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新增补充耕地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土地指标交易收入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鼓励地方政府在法定债务限额内发行一般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领域的公益性项目,严禁借乡村振兴之名违法违规变相举债。
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设立基金、资本金注入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以省农业发展投资基金为基础,设立乡村振兴投资基金。
加快构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对行业内涉农资金在预算编制环节进行源头整合,对行业间涉农资金主要在预算执行环节进行统筹,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
全面实施财政涉农资金绩效管理。建立以乡村振兴工作绩效为导向的有效激励约束机制,采取绩效奖补的方式,激励地方切实抓好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落实。
支持各金融机构深度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在美丽乡村建设、特色小镇建设、涉农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商贸物流、生态价值工程、科技创新、旅游等方面提供金融支持。
创新信贷政策实施方式,加快发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村经济合作社股份收益权、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规模养殖场存栏活畜禽等抵质押贷款,在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
加快推进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向市县基层延伸,引导撬动金融资本为现代农业发展特别是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金融信贷支持,有效缓解现代农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质。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中长期信贷支持。全市农商行要发挥主力军作用,活用微贷、电子银行两大技术,创新“农”系列支农、“易”系列微贷、“智”系列存款三类产品,打造“1+5432”、“普惠乡村”、“富裕乡村”及“幸福乡村”四种特色金融服务模式,不断加大产业发展、脱贫攻坚、服务民生、绿色信贷等方面的金融资源配置力度。
引导工商资本“上山下乡”。依法依规落实涉农税费减免政策,出台鼓励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制定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用地等扶持政策,完善承包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优化农村市场环境,进一步打开各种先进要素向农村流动的通道。
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放力度。通过运营模式创新、项目商业价值挖掘、优质资产开发整体打包等方式建立项目合理回报机制,提高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加大社会资本引入力度的同时把好质量关,加快建立资格准入制度、项目联评联审制度和产出评价制度,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第四节 规划实施保障
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情况的督察考评,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证,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落实落地。
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实行中央提出的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村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坚持乡村振兴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工作由党组织讨论决定的机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各区委书记要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注重财政支农政策和财会知识培训,全面提升各级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做好“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市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集聚各方智慧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强化规划引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级规划的总体部署。市级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各区、乡镇要编制本地乡村振兴规划或实施方案,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形成系统衔接、城乡融合、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建立市、区、乡镇三级联动、部门协同、乡村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推动任务分解、指导服务、督促检查、绩效评估等工作,形成乡村振兴工作体系。扎实推进重大工程部署,精心谋划和实施好乡村振兴重大项目,确保乡村振兴各项措施要求落到实处。
各级党委政府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从乡村发展实际需要出发,制定行之有效的乡村振兴政策,发挥政策在乡村振兴中的保障和推动作用。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规范乡村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广泛宣传解读党的“三农”政策和乡村振兴战略,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加强组织动员,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激发乡村发展内生动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乡村振兴参与机制。创新宣传形式,定期组织开展乡村振兴会议、研讨交流活动等,及时总结推广乡村振兴先进经验、先进做法。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的积极作用,形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强大合力。
加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考核监督和激励约束,将规划实施成效纳入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有关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以区为单位,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评价,对乡村建设进展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定期发布美丽乡村建设指数和发展报告。建立规划实施第三方评估机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规划实施后评估,确保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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