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新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的公告

信息来源: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期:2019-12-16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推进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建设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多审合一”改革的通知》(鄂自然资发〔2019〕15号)、《鄂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鄂州政办函2019〕30号)等文件要求,合并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我局制定了《关

于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2019年12月20日起,统一核发新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再出具原各类批复文件。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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