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梁子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勘界成果报告的公示

日期:2023-03-14
  为充分尊重公众对自然保护地勘界报告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规范》的通知(办护字〔2019〕129号)和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林办保〔2019〕85号)的要求,现将湖北梁子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勘界成果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2日

  欢迎社会公众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对该勘 界报告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鄂州市湿地自然保护中心

  联系方式:027-60698547

  单位地址:鄂州市吴都大道81号

 

  附件:湖北梁子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勘界成果报告

 

 

 

  鄂州市湿地自然保护中心

2023年3月14日

主办单位: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吴都大道81号 联系人: 办公室(值班) 电话027-60698600
网站标识码:4207000023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036号 备案号: 鄂ICP备050173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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