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开土拟征听告字[2018]14号
听证告知书
得胜村:
我分局依法拟定的鄂州市2018年度第5批次2号地块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你单位对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接到本告知书后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听证期限,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分局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鄂州市国土资源局鄂州经济开发区分局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