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国土资源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鄂州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日期: 2014年01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鄂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关于编制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要求,我局编制了《鄂州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于2014年1月3日在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报告分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情况及2014年的主要工作打算等六个部分。
年报的电子版在鄂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www.ezlr.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上公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鄂州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0711-3355322。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国土资源重要的议事日程。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并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原有人才队伍的基础上增加两名工作人员到信息中心,进一步充实信息化队伍,为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了良好的机构人才基础。
(二)加大推进力度,提高公开质量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了周密安排。一是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二是指导监督各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市局信息中心牵头,组织政府信息公开专班到各分局现场进行指导调研,督促各分局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兼顾好信息公开与信息安全保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组织学习培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条例》、《鄂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文件精神和有关内容。四是我局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内部审查、协调发布、考核评价等制度,保证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保证了国土资源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三)完善公开服务机制,促进规范化管理
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对首问负责制、公开公示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一系列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将各类行政审批时间在法定办理期限内减少了40%,是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行政审批事项最少、时限最短的地级市。目前,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已由原来的8项减少为目前的4项,用地报批资料由35项减少为10项,审批程序由原来的15项减少为7项。进一步完善《鄂州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工作方案》、《鄂州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鄂州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对具体操作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要求,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公众可通过网站在线、电子邮件、书面等形式申请公开国土资源有关信息。通过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四)充实公开内容,发挥政务公开能动性
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公开。强化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公示,责任人行为规范和责任追究内容、收费项目的依据和标准、承办部门及承办人员、岗位职责等全部向社会公开,对将审批项目、程序、时限要求、前置条件以及业务流程图等依法依规上墙、上网及时主动公开。加强重要权力事项内容的公开。对涉及土地出让、基准地价、审批结果、土地确权登记、征地补偿、执法监察等方面的重点领域相关内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依群众需求增加一些新的栏目。如今年我局网站新增了学习党的十八大、三抓一促、机关党建等特色专栏。通过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方便了群众查阅,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网站访问人数累计达713368人次,土地出让信息和结果做到了件件在网站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利用门户网站,对外公开政府信息。2013年,我局门户网站新增加机关党建、重点科室挂牌试点工作、矿业权公开查询、学习党的十八大专栏等5个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划计划、采矿权审批结果、土地登记发证结果、建设用地审批结果等各类政府信息821条,网站访问人数累计达713368人次。土地出让信息和结果做到了件件在网站公开。
二是利用简报、电子屏、新闻媒体,全面反映国土部门在支撑服务发展、节约集约用地、资源保护开发利用、能力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1.在《中国土地市场网》、《鄂州日报》、土地交易大厅等重要媒体渠道公开发布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拍卖、挂牌出让公告信息共426条,土地总面积8062.67亩。2.在办理征地前对拟征地范围、用途、面积、权属及补偿标准进行告知,并在被征地村组醒目处进行张贴公告。对项目建设用地批准后,对征地机关、批准文号、用途、范围、面积、补偿标准、安置方式进行公告。截至目前,我局实地张贴发布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6条。3.在中国土地市场网、鄂州市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平台录入《鄂州市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并将我市每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按用途及时公开供应信息,实行总量控制。我市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11573.4亩,其中供应住宅用地4200亩。4.2013年共编发《国土信息》24期,共收集各分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报送信息670余条。
三是将我局档案室作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查阅点,2013年,共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340余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我局在网站首页设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栏目,全年收到书面“依申请公开”的申请1件,已回复1件。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利用局门户网站开设网上局长信箱、公众留言和民意征集栏目。据统计,2013年共受理来信来访共43件,其中局长信箱30件,市政府网站转交过来的网络信访件13件,已经调查、回复、处理95%。另外我局还提供公众留言栏目,作为一个在线咨询交流的平台,受到网民的热烈欢迎,反响良好。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针对我局少数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不够、工作被动应付等情况,进一步组织深入学习《条例》精神。在此基础上,全面梳理局门户网站信息,对原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调整,提高公开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结合工作实际,逐项对照各自工作职责和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安排部署,对涉及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要认真梳理,逐条细化信息的采集、编制、管理、审核、公开等工作内容,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系统和常态化。
进一步加大主动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重要性的认识,确保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
(三)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拓宽社会公众对政务信息的收集了解渠道,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主动发布政务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广泛性、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
(四)进一步加强对所辖分局的协调和指导。加大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力度,促进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全面提高网站易用性和实用性,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2013年的主要工作打算
1、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疑难复杂案件。做好群众工作,化解行政争议。继续加强与市法制办、信息公开办的沟通,及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动态和新要求,对于一些影响面广、敏感度高的问题做到早了解、早防范、早研究、早处理。
2、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到国土资源业务的方方面面,对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素质要求较高。今后,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适时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国土资源业务及其法律法规,确保此项工作的高效开展。
3、加强网站基础建设。切实加强我局门户网站的管理,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门户网站的设计与建设,升级完善门户网站技术平台,调整优化网站页面、版式和栏目设计,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提升国土资源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凡属于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要及时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我局门户网站公布。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目录分类设置,做好信息整合链接,方便社会公众查询,提高信息公开的广泛性、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4、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实效。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机制,市局办公室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打分,并对相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进行工作指导;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及日常更新、在线办事、公众参与、网站设计、公开率等五项指标的每月通报及自查整改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
鄂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2月9日
(责任编辑: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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