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关于印发《2022年林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2-01426 发文字号: 鄂林办文〔2022〕29号 发文日期: 2022年03月14日
发文单位: 湖北省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14日 效力状态: 有效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林业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现将《2022年林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全面完成2022年各项工作任务。 

  湖北省林业局 

  2022314 

  附件 

  2022年林业工作要点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全省林业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建设美丽湖北、实现绿色崛起为目标,以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持稳绿提质、守绿护线、用绿增效、管绿建制,进一步发挥林业优势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贡献林业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健全完善工作台账,对标对表逐项推进落地见效。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重点任务涉林事项,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确保取得实效。三是持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涉林问题整改落实。 

  二、全面推进林长制落地实施 

  一是加强林长制考核,科学制定考核办法,做好考核指标的日常监测统计,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二是细化实化林长责任,制定林长巡林、林长推进会工作重点,有针对性解决制约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突出问题。三是认真落实林长会议、部门协作、信息公开等制度,保障林长制高效运转,并结合实际不断丰富、完善和提升。四是加强林长制宣传,营造各级党委政府齐抓共管、各部门合力推进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科学开展国土绿化 

  一是科学落实造林绿化空间完成全省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统筹确定造林绿化空间和位置。落实年度造林计划和成果上图入库。二是围绕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着力推进国土绿化攻坚提升行动,加快建设长江汉江清江生态廊道,高质量实施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统筹城乡一体绿化,多形式开展义务植树,全年计划完成营造林175.5万亩新建省级森林城市3个、森林城镇15个、森林乡村100个,启动“宜荆荆恩”森林城市群建设。加强森林经营,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加强中幼林和第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抚育、退化林修复四是抓好林木良种基地和种质资源库建设,推进保障性苗圃发展,强化种苗市场监管,提高重点工程良种使用率。 

  严格管护森林湿地资源 

  一是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用途管制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等制度,科学编制和落实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探索采伐限额管理改革统筹推进林草湿资源调查监测,加大森林督查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切实抓好天然林保护、公益林管理和生态护林员政策落实,有效护好全省天然林和公益林资源。加强湿地分级管理和湿地公园建设,完成退耕垸、渔还湿4万亩,开展生态效益补偿试点,组织编制全省湿地保护“十四五”工程实施规划。加大《湿地保护法》宣传贯彻力度,筹备办好《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 

  、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 

  一是持续抓好《湖北省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方案》落实落地。二是全力做好神农架国家公园正式设立相关工作,力争早日正式获国家批准设立。三是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做好自然保护地范围及功能区调整。四是着力做好自然保护地规划编制,有序推进勘界立标等基础工作,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地信息化建设。五是持续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协同推进“绿盾”行动问题整改及核查销号工作。 

  依法保护野生动植 

  一是积极推进《湖北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立法调研,调整发布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二是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保护建立一批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点。以中科院武汉植物园为依托,申报建立华中国家植物园。三是完善省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联防联控行动。四是组织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完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五是加强野猪危害防控,推动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试点。 

  、抓实林业灾害防控 

  一是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和装备建设推进森林防火队伍无人机巡护体系、国有林场森林防火综合能力建设推动建立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责任机制,强化森林防火考评制度,完成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区划与评估,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二是扎实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强化疫情监测、检疫执法和综合防治,全面完成年度疫木清理任务,确保疫情发生面积、疫区和疫点数量不超过2020年秋普数量。加强常发性林业病虫害防治,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5以下。 

  、深化林业重点改革 

  不断优化林业营商环境,深化林业“放管服”改革,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稳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统筹做好林业系统“扩权赋能强县”改革,保障重点项目、民生工程使用林地需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监管。二是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妥善化解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加强林权流转监管服务工作,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做好国家林权流转监管平台推广应用。积极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扩面工作,鼓励探索开展林业特色保险。巩固扩大国有林场改革成果,推进“富美国有林场建设,抓好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林下经济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进“两山”试点建设,以创建“两山”示范基地为抓手,培植主导产业,加强产业融合,深化机制创新,规范资金使用,探索转化有效途径。二是做大林业产业,以经济林、木本油料、木竹加工、林下经济、森林旅游康养等为重点,建设集中连片的产业精品基地和精深加工示范园区,促进林业产业融合发展。做强市场主体,大力培育林业龙头企业,力争今年省级龙头企业突破500家。做优林业品牌,积极打造林特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推动地理标志与林特产业发展有机融合,提升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持续实施生态帮扶,开展国土绿化项目和林特产业帮扶,严格落实林业惠民政策,加大对脱贫地区帮扶力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发展林业碳汇,研究出台《湖北省推进林业碳汇实施方案》,加强林业碳汇监测评价和技术研究,大力开发林业碳汇项目,推进交易试点。 

  、提升林业治理能力 

  一是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项目资金支持,对接国家林草“十四五”和“双重”规划,做好项目储备申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资林业建设。二是加强林业法治建设,加快国有林场、湿地保护等省级立法进程,广泛开展林业法治宣传培训,加大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组织开展林业站标准化建设检查验收和申报。三是强化科技支撑,围绕科学绿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林业碳汇计量等重点领域、前沿方向开展课题研究,围绕推行林长制、国土绿化、自然保护地建设等中心工作优化科技服务,强化油茶、核桃高效丰产栽培和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防治等实用技术科普推广,加强林业标准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四是以智慧林长制为抓手,加快“一中心四系统”建设,持续推进“一张网”“一套数”“一张图”建设,不断完善全省林业生态感知体系,积极探索林业数字化改革,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五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林业主题宣传和自然教育,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六是强化平安林业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持续抓好林业安全生产,加强食用林产品全产业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做好政务公开、政务值班、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妥善开展信访调处,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积极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维护林业领域安全稳定。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中心组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化“红旗党支部”创建,严格落实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思想动态分析等制度,提升支部组织力,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层层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三是加强清廉机关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廉政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干部管理、激励制度,强化部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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