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推进方案

日期:2021-11-18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化“高效办成

一件事”工作推进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审批事项最少。省内对标天门、仙桃、潜江,省外对标浙江义乌扩权强县,将该放的权力放足区级审批事项精简与扩权强县同步推进。

)办理速度最快。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对标深圳、杭州、广州、南京等先进城市,争创全国一流。

办事流程最优。复制推广全省、全市2020、2021年度“一事联办”主题事项,结合实际,上线更多特色主题事项。

申请材料最简。实现51本电子证照“免提交”和证明类事项告知承诺,扩大事项目录数量直接减少办事指南中不必要的办事材料,材料总数比2020年底压缩5%。

)群众感受最好。市、区两级政务大厅完成“无差别综合窗口+分领域综合窗口+跨域通办综合窗口”改造办件质效及共享材料等重要数据全量汇聚至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更多便民事项掌上可办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到100%。

推进跨域通办。分批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域通办,实现全省第一批312项、武汉城市圈第一批106项事项“全省通办”“跨市通办”鼓励推进更多事项跨域通办。

二、主要任务

)“一网通办”

1.推进扩权强县改革。按照扩权赋能有关原则,合力推进市级相关职责权限向区级下放,推动各区分局主动承接一批现实需要的、可有效行使的职权事项。

2.减少区级审批事项。推广恩施、随州等地县级审批事项压减试点成果,持续清理规范区级审批事项。

3.压减审批时限。对标深圳、杭州、广州、南京等先进城市压缩办理时限,确保高频事项(占总办件量50%的事项承诺时限不高于4个先进城市。

4.推行“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等。对具备条件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管理。

5.深化“证照分离”改革。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6.精简审批材料。完成51种高频电子证照数据汇集2019年以来在审批过程中生成的证照进行归集对尚未归集的、有效期内的存量证照进行梳理,并录入到市电子证照系统完成自建系统调用证照的应用改造。

扩大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提高数据有效性。对省、市、区(开发区、经济区)公布的三级证明类事项实行告知承诺,根据实际对办事指南中的相关材料进行“免提交”标记。办事指南中提交材料总数比2020年底再压缩5%。

7.提升一体化平台功能。持续优化在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上的办事体验,不断提升用户使用感受。2021年底前力争实现更多便民事项移动办。

8.优化12345热线服务。做好12345工单交办和跟办、回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12345热线工单处理及时率达到100%。

9.建设自助服务体系。构建“N+1”自助服务模式,市、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置24小时自助服务区、自助网办区,将自助终端进行物理集中。按照全省统一标准,依托政务外网和云资源,配置一体化政务自助机,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自助服务。各区分局加强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探索政企、政银合作模式,在条件成熟、人流密集的场所打造自助服务试点区域,方便群众“就近办”。

10.试行“超时默认、自动用印”模式。对事项管理及自建审批系统提档升级,除国垂、省垂以及涉及安全、保密的事项外,对于超过公开承诺时限的,试行默认受理、默认许可、自动用印。

11.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推行惠企政策“免审即享”,提高企业获得感。

)“一窗通办”

12.推进统一受理平台对接。推动自建业务审批系统与统一受理平台深度对接,进一步加强数据开放、系统对接,实现市、区、乡、村四级网络贯通、数据及时回传。

13.推动“综窗”建设。在市、区两级全面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综窗受理模式。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室)逐步实现只设综合窗口。

14.提升大厅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规范,完善首问负责制、告知承诺制、岗位AB角制等服务机制。全面推行窗口“只说yes,不说no”,并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张贴显著标识。建立完善政务服务补救机制,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补救”窗口,解决“办不了”“不知怎                                    么办”等问题。深入推进服务评价,健全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好差评,提高主动评价占比,对未评办件实行“日清日结”,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到100%。

15.深化帮办代办教办。各级政务服务场所提供帮办代办教办服务,配备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解答咨询、协助准备、代收材料、代办手续、指导网上咨询、办事操作等事宜,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针对特殊人群的办事需求,探索更多上门帮办、代办、代收、代缴等服务模式。

)“一事联办”

16.拓展“一事联办”。巩固提升2020年全省9项“办理新购商品房不动产权证”暂未定标)“一事联办”事项办理成效。落实全省2021年新增10项“一事联办”事项的复制推广。对照全省100项“一事联办”事项推荐清单,结合实际,上线特色事项。在市、区两级政务大厅设立“一事联办”专区(窗)。依托省政务服务网和市统一受理平台,构建线上线下联办模式。

)“跨域通办”

17.探索“跨省通办”“跨市通办”新模式。分批承接国家、省“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和武汉城市圈“跨市通办”事项。线上通过省政务服务网“全程网办”“一网通办”。在市、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专窗,通过文书材料流转系统和视频语音连线功能,实现企业群众线下办事“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

三、保障措施

18.建立自查机制。对照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各有关科室要强化问题导向,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台账,逐一找症结、找路径,每月15日前向“放管服”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9.建立通报机制。为进一步聚焦重点工作,将市审批局“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通报每月推送给相关责任单位月度问题清单整改、季度通报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20.建立宣传机制。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高效办成一件事”和“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事联办”“全省通办”等便民举措和具体操作办法被广泛知晓,引导企业群众便捷办事。

主办单位: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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