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季度,全国主要监测城市地价总体水平为3412元/平方米,商服、住宅、工业地价分别为6415元/平方米、5139元/平方米和712元/平方米。
综合、商服、住宅地价环比增幅收窄,工业地价增速低位上扬
第一季度,全国主要监测城市综合地价环比增速为1.89%,涨幅连续7个季度扩张后首次收窄,较上一季度下降了0.17个百分点;商服地价环比增长率较上一季度放缓0.56个百分点,为1.73%;住宅地价仍保持较快速度上升,环比增长率为2.11%,但增速较上一季度回落0.53个百分点;工业地价环比增速呈加速上升趋势,为1.71%,较上一季度增加了0.39个百分点。
第一季度,全国主要监测城市综合、商服、住宅、工业地价同比增长率分别为7.63%、8.17%、9.52%、5.27%,较上一季度分别上升了0.61、0.24、0.57和0.82个百分点,连续6个季度保持加速上涨。其中,综合、商服、住宅地价同比增速较快,处于较高位运行;工业地价保持温和上行。
重点监测城市地价总体水平为4863元/平方米,较上季度增长2.71%,较去年同期增长10.19%。商服、住宅和工业地价水平分别为8354元/平方米、7246元/平方米和914元/平方米;环比增长率分别为2.42%、2.75%和2.77%;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0.22%、12.17%和7.71%。
三大重点区域综合地价水平均高于全国总体水平,长三角地区地价增速回落,珠三角、环渤海地区地价增幅收窄
2014年第一季度,三大重点区域综合地价水平均高于全国总体水平,保持上升态势。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综合地价水平分别为4941元/平方米、5105元/平方米、3607元/平方米。
从环比增长率看,长江三角洲地区综合地价增长率低于其他两大区域,较上一季度收窄了0.53个百分点,为0.82%;珠江三角洲地区综合地价增长率仍处于高位运行,为4.95%,较上一季度上升1.8个百分点;环渤海地区综合地价增幅低速增长,为1.51%,较上一季度上升了0.37个百分点。
分用途看,长江三角洲地区各用途地价增速均呈回落态势,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商服地价涨幅均收窄。长江三角洲地区商服、住宅、工业地价增速较上一季度分别放缓0.48、0.79和0.3个百分点。珠江三角洲地区商服地价持续放缓,较上一季度明显收窄,回落了2.38个百分点;住宅和工业地价增幅仍高于其他两大重点区域平均水平,分别为4.86%、5.77%。环渤海地区商服、住宅、工业地价增速均保持低速增长,商服地价增速较上一季度回落0.07个百分点,住宅、工业地价增速分别上升了0.24、0.65个百分点。
从同比增长率看,长江三角洲地区综合地价增速为4.71%,较上一季度收窄0.43个百分点;珠江三角洲地区综合地价持续快速增长,继续保持高位运行,达到15.37%,较上一季度上升了2.62个百分点;环渤海地区综合地价低速增长,为5.11%,较上一季度上升了0.45个百分点。
分用途看,长江三角洲地区商服、住宅、工业地价增幅均呈回落态势,分别较上一季度收窄1.3、0.35、0.06个百分点。珠江三角洲地区商服、住宅、工业地价增长率快速上升,高于其他两大重点监测区域及全国平均水平,分别达到12.92%、19.63%、12.84%。环渤海地区商服、住宅、工业地价增速加速上升,分别为7.88%、6.65%、2.5%。
住宅地价环比上涨的城市略有减少,异常交易地块数量呈下降趋势
2014年第一季度,综合地价上涨的城市由上一季度的93个减少至本季度的90个,其中,涨幅收窄的城市32个。综合地价环比涨幅大于3%的城市由上一季度的13个减少至10个,54个城市的涨幅稳定在-1%~1%。与去年同期相比,同比上涨的城市97个,涨幅超过7%的城市由上一季度的36个增至本季度的39个,其中,太原、南昌、广州、深圳、上海、厦门、呼和浩特、青岛等15个城市的地价涨幅超过10%;地价同比下降的城市增至7个。
住宅地价与综合地价变化趋势保持一致,整体运行平稳,环比增长率为正的城市88个,较上一季度减少5个,其中,涨幅收窄的城市34个;涨幅超过3%的城市由上一季度的17个减至本季度的14个,其中,太原、平顶山、深圳、乌鲁木齐、广州等5个城市的涨幅超过5%;成都等9城市出现负增长。此外,53个城市的涨幅稳定在-1%~1%。与去年同期相比,地价上涨的城市由上一季度的99个减至本季度的96个;涨幅超过7%的城市由上一季度的39个增至本季度的44个,其中,23个城市涨幅超过10%,比上一季度少1个城市,太原、广州、南昌、深圳、上海等5个城市的涨幅超过了15%;同比下降的城市有7个。
截至2014年3月31日,第一季度上报成交异常交易地块90宗,较上一季度减少了94宗,降幅超过50%。平均溢价率为104%,环比、同比分别下降了19和16个百分点。平均竞价轮次为84次,环比上涨17%,同比上涨25%。总体看来,第一季度各地成交的异常地块平均竞价轮次有所上升,显示购地需求和竞争强度依然较高、旺盛,但成交异常交易地块数量及平均溢价率呈现下降趋势。
【市场形势】
多重因素影响下,地价环比涨幅收窄
国内宏观经济增长趋缓,地价环比涨幅收窄
2014年第一季度以来,国内宏观经济增长趋缓,部分行业长期产能过剩、成本阶段性上升、利润空间收窄等因素制约经济发展,同时,受春节因素和经济结构调整加速的共同影响,经济存在较大下行压力。多重因素影响下,主要监测城市地价环比涨幅收窄。
资金层面,受监管限制及风险策略调整影响,银行放贷规模收缩。资金面收紧增加了市场供需双方的成本压力,部分城市出现企业债务违约情况。受此影响,房地产行业格局调整,一方面房企负债率上升,融资意愿加强,另一方面,资金不足的中小企业降价跑量,引致部分城市房价预期下跌,逐步向土地市场传导。
市场化主导的管理思路与差别化的区域发展特点叠加,城市地价分化日趋明显
中央进一步明确了深化改革、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管理思路与措施。房地产领域,“双向调控”、“差别化调控”、“长效机制建设”等目标和指导原则更加契合市场运行规律,加之房地产税立法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的间接影响,有助于形成稳定和理性的预期。地方层面,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规划布局、自主调控市场等政策性因素综合影响,区域和城市的地价分化日趋明显。
对住宅地价而言,一方面,部分人口增长缓慢、商品房库存高、消化周期长的三、四线城市房地产价格有所回落,地价水平涨幅收窄,甚至出现下降迹象;另一方面,部分房价上涨较快的一线城市和区域热点城市,通过推广自住型商品房、限制预售、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增加土地供应等措施加大调控力度,加之2013年第四季度部分城市的调控收紧新政持续发力,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需求,市场进入观望期,住宅地价趋稳,但仍然维持在高位波动。
对商服和工业地价而言,国家区域规划落实、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地方发展策略等因素影响显著。长江三角洲地区低效产业退出、生产性服务业导入,产业结构调整加速,经济增速阶段性回落,商服、工业地价涨幅收窄;珠江三角洲地区国家级新区开发提速,商服用地竞争门槛提高、商业办公物业饱和度较高,商服地价增幅回落显著;同时,“三旧改造”加速推进,存量工业用地预期收益提高,工业地价增速大幅上涨;环渤海地区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尚未落地,市场基本处于自调整和观望状态,各类地价变化稳定。
住宅用地供应同比增加,房地产用地供应占比增幅明显
全国105个主要监测城市土地供应量环比回落,符合土地供应周期性规律,各类用途宗地中,仅住宅用地供应量同比上涨。截至2014年3月31日,2014年第一季度,全国105个主要监测城市土地供应面积达到4.76万公顷,环比减少54.11%,同比减少15.73%。其中商服、住宅、工矿仓储用地和交通、水利基础设施等其他用地分别供应约0.56、1.31、1.39和1.49万公顷,环比分别减少39.04%、41.90%、43.82%和68.36%,同比变化分别为减少8.62%、增加3.40%、减少23.15%和减少23.55%。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面积季节性回落,供应面积约1.88万公顷,环比较上个季度减少41.07%,同比微降0.53%。年初多地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刚刚制定,第一季度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略有收缩,供应面积约0.17万公顷,环比较上个季度减少69.34%,同比减少3.17%。
土地供应结构继续调整,住宅用地占比的增长相对较高,工业用地占比较去年同期微降,交通水利基础设施等其他用地占比有所下降。商服、住宅、工矿仓储用地和交通、水利基础设施等其他用地供应量占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比例分别为11.86%、27.56%、29.29%、31.29%,分别较上一季度占比提高2.93、5.79、5.37个百分点和降低14.09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 0.92、增加5.1、降低2.83和降低3.2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量占土地供应总量的39.42%,是2011年第二季度以来占比最高的一个季度,较上一季度增加8.73个百分点,较去年同期增加6.02个百分点。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占比3.51%,环比略降1.74个百分点,同比略升0.46个百分点。
【后市预判】
落实分类调控,商住用地价格上涨或将缓和
2014年第二季度,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经济发展结构性矛盾和风险因素依然存在。预计政府将继续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同时,更加注重区域发展,着力于深化改革、经济结构调整和新型城镇化推进,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房地产调控将延续市场化机制主导,落实分类调控。预计2014年第二季度,我国商业、住宅用地价格上涨态势或将进一步缓和,工业地价持续上涨;城市间分化趋势进一步确立,部分城市地价或将止涨回落。
当前,正值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国际国内复杂因素叠加影响,对市场中的量价信号、预期变化,既要敏感跟踪又要全面、理性解读、审慎应对,保持宏观政策的稳定性。下一步,一要强化分类调控。综合分析城市经济环境、人口变更、要素禀赋、结构变化以及市场承受能力等因素,引导城市科学制定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目标相适应的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有保有压,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二要落实科学调控。加强共有产权房用地、工业产业用地、养老用地等各类用地的政策研究,完善科学、合理、可实施的配套制度机制,发挥土地政策助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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