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鄂州市持续将爱鸟护鸟工作作为生态保护的关键之举,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四个强化”,系统性推进鸟类保护工作,为鸟类安全筑牢了坚实屏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织密鸟类保护“责任网”。一是高位部署推进。市委书记对鸟类保护作出专门批示,市长组织召开3次专题会议,专题部署推进,层层压实各级责任,推动市、区、乡镇、村(社区)四级保护责任落地见效。二是严密制定方案。制定鄂州市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方案,成立鄂州市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三是开展专项督查。市督考办联合市政府办公室、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鸟类密集关键区域开展2轮鸟类保护专项督导,压实了属地责任。市林业局3月上旬组建三个工作组下沉各区督导检查。梁子湖区成立了专项督导组,实行清单化调度、销号管理,并健全了问责问效机制,曝光典型案例。
二、强化保护措施,打造鸟类栖息“服务区”。一是做好湿地修复。以梁子湖区域为重点,开展湿地生态修复项目,科学恢复湿地植被,为候鸟迁飞创造适宜、优越的栖息环境。二是开展生态补偿。在梁子湖湿地保护区涂镇湖附近沙咀尖半岛及附近水域开展生态补偿工作,村民承诺做到不打药、不驱逐、不割尽的“三不”政策,逐步形成人与鸟类和谐相处的良好局面。三是开展疫病监测。坚持常态化监测与重点时段加密监测相结合,详细记录候鸟活动轨迹、种群数量及健康状况。根据2026年全国越冬水鸟同步调查监测,来我市越冬水鸟约30余种,种群数量达2.8万余只。
三、强化巡护执法,筑牢鸟类安全“防护墙”。一是建立巡护体系。依托梁子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管理站-管理点”三级防护体系,组建巡护队伍,与市环食药犯罪侦察支队等单位建立联合巡护机制,启用无人机、林调通、“两步路户外助手”等设备进行科学巡护,与此同时,布设了16套智能监控球机、5套野外智能红外相机、5套道路卡口监控摄像头,弥补人员巡护的盲区。二是加密巡查频次。常态化开展 “清网、清套、清夹、清毒饵” 专项行动,靶向清除非法猎捕工具,从源头遏制危害候鸟行为。对东沟镇、沼山镇等保护区内的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在候鸟越冬期延长巡护时间、扩大巡护范围,切实维护了迁徙通道的生态安全。三是加大执法力度。聚焦张网捕鸟、非法捕猎贩卖鸟类等突出违法行为,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2025年以来,已累计清除违规捕鸟网147处,抓获违法犯罪人员2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以严格执法筑牢鸟类保护屏障。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爱鸟护鸟“好氛围”。一是依托阵地宣传。利用市城市展示馆、市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科普宣教馆(中心)开展鸟类保护宣教活动,每年接待学生、游客3000人次以上。二是深化主题宣传。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深入社区、乡村、校园开展主题宣传12场次,通过发放资料、悬挂标语、现场科普等形式,普及法律法规和护鸟知识,收到热烈的社会反响。三是丰富爱鸟文化。2024年成功举办全省观鸟比赛,推行“观鸟+旅游”、“观鸟+研学”、“观鸟+文创”等模式,实现保护和利用双赢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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