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子湖作为世界“化石型湖泊”和“物种基因库”,是长江中游候鸟迁徙通道上的重要“驿站”和“天堂”,每年吸引超10万只候鸟栖息越冬,40余种珍稀鸟类在此繁衍生息,东方白鹳、青头潜鸭、中华秋沙鸭、白鹤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频频现身。为守护这份生态瑰宝,我区多措并举、精准发力,扎实推进爱鸟护鸟各项工作,全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一、深化宣传引导,凝聚全民护鸟共识
坚持把宣传引导作为爱鸟护鸟的基础性工作,多载体、多形式、多维度开展宣传活动,推动护鸟理念深入人心。一是拓宽宣传渠道,依托微信公众号、短信推送、村村响广播等新媒体与传统载体,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及鸟类保护相关知识,打破地域限制,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聚焦重点节点,结合“爱鸟周”等主题活动开展送法上门、现场宣讲,累计参与人数达300余人次;在鸟类栖息地、迁徙通道、集市广场等重点区域,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共计3000份,切实提升全民护鸟意识和法治观念。三是强化氛围营造,健全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监督,及时举报非法猎捕、交易鸟类等违法行为;曝光涉鸟违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警示,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猎捕、食用、交易鸟类及其制品的行为,营造“人人爱鸟、人人护鸟、共建共享生态家园”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严格执法监管,保持高压震慑态势
始终坚持对涉鸟违法行为“零容忍”,强化全链条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鸟类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一是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围绕鸟类迁徙通道、栖息地、集群活动区及集贸市场、餐饮场所、重点区域和环节,进行全方位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捕、运、售、购、食”鸟类全链条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强化联合执法,深化“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联动机制,完善林业、公安、检察、市场监管等部门常态化会商、联合执法、案件移送机制,实现迁徙通道共管、执法信息共享、违法行为共查,织密全域鸟类保护防护网。
三、抓实巡查防控,筑牢源头保护屏障
立足“早发现、早清理、早处置”,构建立体化、常态化巡查防控体系,从源头防范非法猎捕鸟类行为,守护鸟类生存环境。一是健全巡护机制,村干部、护林员、网格员全区域开展“地毯式”“常态化”巡护排查。二是强化隐患处置,建立巡护台账,对巡护中发现的非法猎捕工具及时予以拆除清理,对受伤、病弱、迷途的鸟类,野生动物救助机构及时进行收容救治,对发现的涉鸟违法行为线索,第一时间移交公安部门处置,形成“巡查—发现—处置—反馈”的闭环工作机制。同时,加强鸟类栖息地保护,严禁破坏鸟类栖息环境的行为,持续开展栖息地生态修复工作,不断改善鸟类生存条件,为鸟类栖息繁衍提供安全保障。今年以来区、镇、村累计开展巡查324次、清除鸟网及其他猎捕工具209个。
四、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护鸟工作成效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完善利益协调机制,积极化解爱鸟护鸟与群众生产生活之间的矛盾,实现生态保护与民生保障双赢,持续巩固提升爱鸟护鸟工作成效。针对鸟类取食农作物造成群众经济损失的问题,我区积极探索保险等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同时,组织技术人员深入乡村一线,现场指导群众采取科学驱避措施,减少鸟类与农业生产的冲突,引导群众主动支持、参与爱鸟护鸟工作,真正实现“护鸟”与“惠民”双向赋能、协同发展。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巩固爱鸟护鸟工作成效,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完善鸟类保护长效机制,切实守护好梁子湖鸟类资源,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建设绿美家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注入强劲绿色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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