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继承公告
根据当事人申请,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转移登记,并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执行)》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711-3861638
序号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1 |
汪细焕 |
季大双(配偶) 42070019******0028 |
房权证字第0706836号 |
雨台山七栋三单元一层五号 |
13.9/68.29 |
|
汪树清(儿子) 42070419******0877 |
||||||
汪美枝(女儿) 42070419******008X |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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