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赵火明、刘淼英

日期:2023-05-29
 赵火明(身份证:420700195******333刘淼英(身份证:420700195******327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鄂州市南塔小区73单元3层西户房的不动产权证遗失,证号为鄂(2018)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3859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火明

202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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