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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遗失声明张维康
日期:2023-08-29
张维康
(
身份证号
:42011619******4159
)
不慎将
坐落于
花湖开发区鄂城大道东侧天行御景庄园三期
2号楼1单元3502号房,证号:鄂(2018)鄂州市不动产权第0048834号
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张维康
2023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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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鄂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吴都大道81号 联系人: 办公室(值班) 电话027-60698600
网站标识码:4207000023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036号 备案号: 鄂ICP备050173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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