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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遗失声明余丽芳、何金成
日期:2023-12-05
余丽芳
(身份证:
420281198******461
)
何金成(身份证:
420203198******119
)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
花湖开发区中央美地
15
号楼
2
单元
4
层
402
号
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证号为鄂州国用(
20
15
)第
1-
3
-
577
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余丽芳
20
23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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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鄂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吴都大道81号 联系人: 办公室(值班) 电话027-60698600
网站标识码:4207000023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036号 备案号: 鄂ICP备05017375号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书编号:42071437001-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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