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何巍

日期:2024-03-21
 

何巍(身份证:420203199******130)因保管不善,将坐落在花湖开发区龙城山庄5号楼2单元131303号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证号为鄂州国用(2016)第1-2-537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巍

202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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