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告

日期:2024-07-12

 

 

我局于2023年11月15日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20700202300004号),用地单位:湖北省鄂州高中,项目名称:鄂州高中改扩建工程(西区),用地位置:滨湖南路,土地用途:教育用地;2023年11月17日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20700202300005号),用地单位:湖北省鄂州高中,项目名称:鄂州高中改扩建工程(东区),用地位置:滨湖南路,土地用途:教育用地。

现土地权属单位因相关原因申请撤销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之规定,决定撤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20700202300004号)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20700202300005号)之行政许可,同时一并注销该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20700202300004号)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20700202300005号)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若存在利害关系人对撤销决定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

特此公告。

电话:027-60698533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9日              

主办单位:鄂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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