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住建厅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有关规定,近期鄂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提交了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延续申请,我局受省厅委托对企业申请资料进行了专家审查,审查意见为“同意”。现按照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5月7日起至5月13日。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可向我局咨询。
联系人:建筑科技与勘察设计科王震,027-60670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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