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的规定,以及《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拟开展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上调或重新公布工作。为科学合理确定本轮工作方式,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就是否上调鄂州市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或者维持现行标准并重新公布,向各区、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热忱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如在期限内未发送邮件,默认为无意见。提交意见时,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沟通反馈。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4日。联系方式:市耕保科;电话:027-60698517
邮 箱:997302598@qq.com
附件:鄂州市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表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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