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全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意见》(鄂土资发[2012]27号)文件要求,今年3月31日之前全面实现省内三级联网审批应用,对未通过本级电子政务平台运转的申报项目、不按省内三级联网审批流程申报的项目,省厅将不予受理。我局按照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提供的业务流程在2013年10底完成了电子政务数据交换平台部署。为加快推进我局电子政务系统应用,实现网上办公、网上审批、网上运行、网上监管和网上服务,改进工作作风,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停计算机互联网
从2014年2月1日起,除局领导、正副调研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外,局机关办公人员计算机停止互联网接入,开通内网专线,通过电子政务系统审批各项业务及进行公文流转。严禁通过私购路由器及交换机实现互联网共享上网。
二、实行双向审批
关停计算机互联网接入后,业务审批和办理公文等均实行网上和纸质双向审批,无网上审批信息不得加盖公章。
三、其他事项
1、各科室因业务需要,确实需要计算机接入互联网,向分管领导申请批准后,由信息中心组织落实,可安排增加一台计算机接入互联网。
2、在使用网上审批时,如涉及操作技术问题,局信息中心及时解决;如涉及修改调整业务流程、增加网上审批流程等,各科室汇总后,报行政审批科、信息中心进行落实。
3、局属事业单位网上审批工作参照落实,各单位形成计算机网络管理方案后,由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撑服务。
鄂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1月2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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