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吃空饷”问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期:2015-05-15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

今年1月份,全国统一部署开展了一次集中整治吃空饷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果。今年4月,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编办、财政、审计五部门转发了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制发的《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整改工作指导意见》(鄂人社发〔20152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58日,省政府又召开了全省清理整治吃空饷问题治理整改落实工作电视电话会,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晓东作了重要讲话,会后在鄂州分会场上,叶贤林市长作了重要讲话。根据以上文件、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现将我局系统整治吃空饷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吃空饷是发生在干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危害很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必须大力整治。整治吃空饷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全市系统各级各单位必须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以高度政治责任感把治理吃空饷问题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掌握政策,落实整改

严格按照《指导意见》第二条界定的单位吃空饷和个人吃空饷”6种情形,掌握吃空饷的性质和处理原则,根据《指导意见》第三条整改步骤和附件《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整改工作相关文件依据》予以整改落实。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局整治吃空饷问题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祝健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丁步桓同志任副组长,人事科、计财科为成员单位,具体工作由人事科统筹协调。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对本单位人员使用、平时考核、工作绩效、工作纪律等要严格管理,有效控制吃空饷问题产生,同时对吃空饷问题整治工作要负总责,要建立制度实行常态化管理。一是要根据《指导意见》规定,每年10月份集中开展一次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及时采集、随时更新工作人员信息和工资信息并定期公示,对吃空饷问题分类按规定及时进行人事、编制、工资关系处理。二是把吃空饷问题纳入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三是对吃空饷问题隐报、瞒报或拒不整改的追究双重责任,既追究吃空饷当事人责任,同时还要追究吃空饷当事人所在分局、科室或单位现任主要领导人的主要责任、分管领导和承办人的直接责任。

 

 

鄂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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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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