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市纠风办《对被督促检查单位前段工作情况开展督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6月19日
关于对被督促检查单位前段工作情况开展督查的通知
按照市委、市政府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5年度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市纠风办将对全市11家被督促检查单位自5月22日全省全市电视电话会议以来本系统督促检查工作情况开展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公安、民政、人社、国土、城建(含供气)、水务(含供水)、卫生计生、地税、房产、规划、城管等11个部门及其系统。
二、督查时间
拟定于2015年6月24日至30日。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督查小组另行通知。
三、督查内容
1. 工作专班。是否成立督查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是否做到分工明确;
2. 宣传发动。是否及时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会议相关精神。是否及时召开本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动员大会,动员会是否开到基层站所,做到横向倒边,纵向到底。所属单位活动启动情况,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宣传情况;
3. 制定方案。是否按照省、市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本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目标任务是否明确;是否按照方案要求做到任务层层分解,列出详细工作计划;是否按照要求在6月10日前将方案、领导小组、工作计划、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日常联络员名单以及联络方式按时报送;
4. 制定工作纪律。是否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要求;
5. 落实工作责任。是否建立以主要领导为主体责任的工作机制,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
6. 前期各项工作开展进展情况;
7. 专项督查备选主题是否确定。
四、督查方式
一听。督查组听取被督促检查单位对本系统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内容包括研究部署情况,进展情况以及工作中的创新举措、亮点做法、存在的薄弱环节、问题及建议,下段打算等;
二查。查阅会议记录,干部实绩档案,学习笔记,台账等活动开展相关情况记录;
三看。有选择地对被督查单位机关及所辖单位实地查看督查活动开展情况;
四座谈。以座谈的方式了解活动开展情况,收集问题,征求意见和建议;
五反馈。督查组将发现问题实事求是地进行反馈,并做好相关记录,作为平时工作考核环节的重要依据。
五、督查要求
1. 高度重视。本次督查情况将直接计入“平时工作考核”环节评分依据。各被督促检查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密切联系,积极配合好各督查组工作,保证完成好督查工作任务。
2. 突出整改。各被督促检查单位应向督查组提交3个突出问题,市督查专班将对这2-3个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将作为电视问政线索来源;
3. 认真组织。各督查组按照督查方案,制定督查计划表,按时完成督查任务,督查期间务必遵守好督查纪律。各督查组在督查活动结束后3日内将督查情况书面报告督查专班,督查专班将各督查小组情况汇总予以全市通报,并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4. 严格纪律。在本次督查工作中,督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要服从安排,要按时到位,积极开展工作。
5. 加强宣传。各被督促检查单位要结合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和知晓度,对于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要予以推广学习,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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