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履职尽责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期:2015-06-25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纠风办关于2015年度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精神,市局印发了《关于2015年度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动员会。根据市局党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积极履职尽责,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主动作为,把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要重点加强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科(股)室和服务“窗口”的管理,进一步强化意识、服务办事群众。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对办事群众做到接待热心、询问细心、答复耐心、处理诚心。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以最佳的状态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近期,省纠风办将组织政风督查员,深入市、县(区)对今年明确的8个被督查部门的有关情况进行明察暗访、调查监督和工作评议。省厅和市局也将组织专班开展调研活动,帮助基层解决工作困难,为群众和服务对象提供最优质的服务。要认真落实履职尽责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主体责任,凡因履职尽责不到位发生问题的,依据问题的性质和影响程度,既要追究所在单位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分管领导的岗位责任,也要追究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
  二、积极主动、自查自纠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审批事项,对社会公开服务标准、岗位责任、办事流程、不予受理原因以及联系和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要对照工作职能,认真查找本单位在履职尽责中出现的问题和长期遗留工作事项,下狠劲认真梳理、清理和整改,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短时间不能解决的要拿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和应对措施,列出整改工作进度表。要广泛征求“两代表一委员”和区(乡)镇政府的意见建议,分类回访服务对象,主动沟通,征询意见,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矛盾,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通过自查自纠,着力解决好闲置低效用地的清理处置、征地补偿安置、矿山违法开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好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文风会纪、对待群众态度、上班工作纪律等慵懒混的问题;解决好服务意识不强、履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廉、效率低下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问题。
  省厅还将对全系统各级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重点是市、县(区)局、乡镇国土资源所和“窗口”服务单位,抓工作重点时段、抓工作落实督办、抓正反两方面典型,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形成督办工作落实新常态。同时,市局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专班也要组织督促检查和明察暗访工作,主动查、自觉改,坚持问题导向,把正面典型树好,把反面典型抓到位,突出工作特色,做到弘扬先进与正风肃纪有机结合。
  三、转变作风、主动整改
  全系统各级领导要亲自到服务“窗口”和分管部门督导工作落实,及时肯定成绩,主动发现问题,有针对性的做好“窗口”服务和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确保经得起“查”,充分展现国土资源系统的服务水平和良好形象。要严防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而造成的工作被动。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工作人员应规范服务用语,热情周到服务,耐心细致解答,通过设置意见箱等载体,接受服务对象及时评价,整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意见,让服务对象和群众满意,切实做到转作风、办实事、有口碑、树形象。要大力开展文明服务、诚信服务、廉洁服务、优质服务等活动,发扬先进典型示范作用。
  四、加强联系、及时报告
  全系统各部门要主动与区(乡)镇政府和纠风办加强汇报联系,掌握工作动态,接受区(乡)镇政府和纠风办工作指导。同时,根据工作进展,及时主动向市局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推进、检查和落实情况,总结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宣传好典型,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上下联动,把工作抓实抓好。
  鄂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5年6月25日
  (责任编辑:网站管理员)

主办单位:鄂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吴都大道81号 联系人: 办公室(值班) 电话027-60698600
网站标识码:4207000023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036号 备案号: 鄂ICP备05017375号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书编号:42071437001-00001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