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
通过在全市开展国土整治项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坚决纠正国土整治项目实施不规范、工程质量建设低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矛盾,做到依法、文明、和谐履职、进一步深化全市国土整治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二、专项整治范围及内容
国土整治项目实施不规范、工程质量建设低的问题。主要整治范围是全市2008年—2014年共计49个土地整治项目,重点是正在实施的项目,是否存在工程项目规划设计不征求村集体及农民意见、不履行公示公告程序的问题;是否存在施工单位偷工减料、监理和业主管理单位不履职尽责造成工程质量低劣的问题;是否存在不尊重农民意愿调整权属、强拆强占等问题。
三、方法及步骤
(一)各分局自查自纠(8月10日至9月5日)。
各分局按照上述内容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并开展全面自查、摸清家底,对发现的问题要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坚决纠正,严肃查处。于9月5日前将本区自查自纠情况报市国土整治办。
(二)市国土资源局督查整改(9月6日至9月30日)。
市国土资源局对全市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督查,主要督查各区工作开展情况,自查结果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制定了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改。综合研判各区国土整治领域动态和形势,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工作报告于9月30日前报省厅。
(三)省厅检查核实(10月1日至10月31日)。
根据各地工作开展情况,省厅选取部分市县进行抽查,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看文件资料、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检查。省厅将视情况,挂牌督办一批影响较大的案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全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分局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三抓一促”活动结合起来,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要明确领导负责,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强化工作责任,对照时间节点,提出保障措施,确保整治不留死角。市国土资源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小组。
组 长:王新涛
副组长:王自松、肖炜、陈维新
成 员:汤开茂、胡峰、丁宏、严金安、姜丽娟、徐华平、吴巧明、陈鸿飞、李文彬等
(二)全面排查,加强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有的放矢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对专项整治中态度消极、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专项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从不满意的,要进行重点督办,严格责任追究。
(三)拓宽渠道,主动服务。各分局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要坚持依靠群众、开门整改、整治内容向群众公开,整治过程让群众监督,整治效果让群众评判,做到方案透明、承诺透明、过程透明、结果透明,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鄂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8月12日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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