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为了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处理信访事项,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领导信访接待日人员安排
领导接待日人员由局党组成员轮流接待。因特殊情况原定领导不能在预定的时间接待,由信访办公室及时协调其他领导接待。
二、领导信访接待日的时间和方式
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时间为每月15日,每位局领导轮流安排接待;不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是指在约定的每月15日以外的其他时间,如果发生群众集体上访或有重要信访问题,根据信访事项请有关局领导直接出面接待信访人。
三、领导信访接待日的地点
领导接待日的地点设在局办公大楼一楼信访接待室。
四、领导信访接待日的内容
根据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分类的内容进行接待处理。
五、领导信访接待日的处理原则和方法
(一)坚持首访接待负责制和重大疑难信访件领导包案制;
(二)严格遵守国家《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手续和时限要求;
(三)对能够当场处理的问题,接访领导直接答复或提出处理意见,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重大疑难信访件,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四)对已经受理并在规定期限内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对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向信访人告知;
(五)对多人来访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要求信访人推选不得超过5人的代表提出;
(六)遇有信访人不遵守《信访条例》规定,影响接待工作,经批评教育无效的,接待人可以通知公安机关或者通知其所在单位或者监护人将其带离。
六、领导信访接待日的组织安排
(一)局信访办公室负责局领导接待群众来访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二)局办公室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参与接待,并做好接待记录;
(三)信访接待室应有接待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姓名和职务标志。
(四)局信访办公室负责做好接待登记和记录,填写《领导信访接待日登记表》。对信访人反映的合理诉求,应当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或接待领导的指示,及时转送或交办到有权处理的职能科室,并做好督查督办工作。
(五)局信访办公室每年对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度
为及时妥善处理重大信访问题和案件,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把问题特别是群体性信访问题和一些久拖未决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努力化解积案,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根本,切实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妥善处理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
二、包案范围
对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领导包案处理:
1. 群众到市以上党政机关集体上访反映重要信访问题;
2. 市级及以上领导批示交办需报结的信访案件;
3. 经排查,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越级集体上访的信访隐患和重大矛盾纠纷;
4. 上访老户及重复上访和其它信访热点、难点问题。
三、责任分工
按照“业务归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依据各单位、科室职责、职能,分别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科室分管领导实行包案。
四、包案问题的处理要求
1. 要加大领导包案化解力度,减少不稳定因素,完善领导包案制度,落实“五包”领导责任制,即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置。特别是对一些长期积压、很难解决的上访老户问题,要落实“四个一”化解办法,即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份会办纪要、一套稳控措施。
2.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合理的要求,要尽快解决落实;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做好政策宣传,讲明情况;对个别坚持过高要求、无理取闹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和依法处理。
3. 落实包案时间,确保办案质量。一般问题应在30天内处理完毕,情况复杂、特别重大问题的处理时限不得超过60天。处理情况及时上报。
4. 对各单位处理不了的问题,应主动向局党组及有关部门汇报,并做好信访人的思想稳定工作,不得放纵其越级上访。
五、责任追究
对已确定为包案的信访问题,如因工作不力,处理不及时、不到位而引起越级、集体、重复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信访条例》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制度
为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严格落实信访积案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对信访积案进行认真梳理,摸底排查,加大信访积案的调处力度,妥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实行定期排查报备制度
采取定期排查和不定期排查相结合、集体组织排查和个人主动排查相结合的方法。各单位、科室对所受理、承办案件逐一进行排查,特别对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案件及重点人员、上访老户和未息诉息访的案件,扬言赴省进京访的案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报告,加强督促,协调解决。
二、推行法定途径解决信访难题
针对部分影响面大、原因复杂、处理难度大的信访积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实行“一案一策”,制定具体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措施,全力破解信访积案。对群众反应的合理问题,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政策规定及时解决;对应当解决,但受客观因素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主动说明解释,求得群众理解支持,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解决;对不合理的要求也耐心说服教育,真诚沟通,积极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定途径予以解决。
三、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制
案件承办人要认真履行 “一岗双责”,既要依法文明办案,同时要承担案件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实行“四定一包”,即定责任部门、定责任人、定方案、定时限,包做化解息诉工作,并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完结。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鄂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5年8月14日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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