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土地例行督察迎检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期:2017-04-18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督查通知书》(武通〔2017〕1号)和土地例行督察动员部署会的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市土地例行督察的各项工作,确保我市近年来特别是2016年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顺利通过例行督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勇于担当,敢于碰硬,主动作为,积极开展核实举证、查处整改、检查验收等工作。经市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鄂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迎检领导小组”
组  长:祝  健  市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明春  市局党组成员
林  健  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丁步桓  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汤国斌  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远文  市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曾庆如  市局党组成员、支队长
成  员:郁  鸣  鄂城分局负责人
刘合堂  华容分局局长
严佑开  梁子湖分局局长
刘  斌  葛店开发区分局负责人
王国银  直属分局局长
黄志勇  市局办公室负责人
王志堂  市局计财科科长
谢左平  市局土地利用科科长
廖  伟  市局规划科负责人
何淑萍  市局地政地籍科主任科员
史新良  市局耕地保护科科长
邵开明  市局执法监察科科长
李卫东  市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姚桂芬  市局信访办公室负责人
余  潇  市局机关纪委负责人
王新涛  市国土整治办主任
肖  辉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鄢  勇  市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吕新民  市征地管理处主任
李长文  市局调查规划处主任
赵前德  市地产交易管理中心主任
龙建华  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负责人
为加强全市国土系统内部的协调配合和综合调度,曾庆如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其成员有邵开明、胡凯。邵开明同志负责研判分析、汇报和起草例行督察过程中的重要材料;胡凯同志为联络员,负责收集和报送相关数据资料,及时与省厅、武汉督察局的工作联系和衔接。
二、各专项工作组的任务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8个专项工作组,负责承办日常事务。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配合的有关分局、科室、二级单位要全力支持。各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任务以及具体职责如下:
(一)后勤保障宣传组。
责任领导:何远文  市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责任单位:市局办公室、宣教科
职责:负责2016年度国土资源工作总结性资料,落实相关工作经费,负责办文办会及通知,做好督察组的食、宿、办公场所及用车安排,负责跟踪宣传报道。
(二)综合协调组。
责任领导:曾庆如  市局党组成员、支队长
责任单位:市局执法监察科、支队
职责:负责土地例行督察的内外沟通、协调,文件和相关汇报材料的起草以及资料的收集报送。
1、收集各级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台的有关土地管理政策文件(各分局、市局各科室配合);
2、收集2011—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统计年鉴(电子版);
3、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三)用地、规划组。
责任领导:汤国斌  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责任单位:市局土地利用科、规划科
职责:
1. 土地利用方面职责:及时准确地提供用地资料和有关用地管理的政策文件(含会议纪要)。
(1)2016年度用地计划执行台帐(各分局配合);
(2)2016年度报经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台帐,以及对应的补充耕地项目台帐(耕保科配合);
(3)社保部门2016年被征地农民社保落实情况报告、相关台帐(征地处配合);
(4)2012—2016年度土地批而未供台帐;
(5)2014—2015年度已供建设用地的土地闲置台帐(支队配合);
(6)2016年度土地供应台帐和卷宗资料(地交配合);
(7)基准地价、工业用地最低价及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域综合地价文件;
(8)2017年3月31日省厅下发的《建设用地供应、利用情况自查表》的全部内容(各分局,市局相关科室、单位配合)。
2. 规划方面职责:及时准确提供规划资料和有关规划管理的政策文件(图件、文本、表格)。
(1)2013年12月31日前已使用周转指标增减挂钩项目台帐及对应的拆旧复垦验收情况材料卷宗(耕保科、国土整治办配合);
(2)2016年度市人民政府审批农用地转用台帐,以及对应的补充耕地项目台帐(耕保科配合);
(3)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资料进行清理,并整理建档(涉及规划调整或修改的,需提供规划调整或修改批文及其成果资料)。
3. 认真抓好与有关内外部工作的协调和配合;
4. 负责各自核实、举证说明和整改落实工作,并对所提供的用地、规划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四)地政地籍、不动产登记组。
责任领导:丁步桓  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责任单位:市局地籍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职责:及时准确地提供地籍和不动产登记(含土地抵押)资料、台账。
1. 2016年度土地登记台账(含土地抵押登记台账);
2. 201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资料数据;
3. 2016年度设施农用地核准台帐,农业部门土地流转台帐(各分局配合);
4. 认真抓好市局与各分局间的协调和配合;
5. 负责核实、举证说明和整改落实工作,并对所提供资料、台账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五)财务资金、税费组。
责任领导:林  健  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责任单位:市局计财科
职责:及时准确地提供土地管理财务资金、税费收支、台账、报表资料及资金管理的政策文件(含会议纪要)。
1. 收集市财政局2016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与支出台账、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台账、耕地开垦费台账、地方财政安排土地开发整理资金总额(市局用地科、征地处配合);
2. 认真抓好与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的协调和配合;
3. 负责核实、举证说明和整改落实工作,并对所提供资料、台账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六)耕地保护组。
责任领导:何远文  市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责任单位:市局耕保科
职责:及时准确地提供耕地保护、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资料、台账。
1. 收集各级人民政府逐级签订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及检查考核情况(各分局配合);
2.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下达及开展情况,划定相关资料(各分局配合);
3. 城市周边以外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数据(各分局、市局调查规划处配合);
4. 认真做好与土地利用、规划业务工作的协调和配合;
5. 负责核实、举证说明和整改落实工作,并对所提供资料、台账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七)执法监察组。
责任领导:曾庆如  市局党组成员、支队长
责任单位:各分局,执法监察科、支队
职责:及时准确地提供土地执法监管和卫片方面的文件与资料:
1. 2016年度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总结及相关台账;
2. 2016年度土地卫生执法检查成果资料数据,包括《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明细表》、《违法用地立案查处明细表》;
3. 各级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台的有关土地管理政策文件;
4. 2011—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统计年鉴(电子版);
5. 认真做好与地政地籍、土地利用等业务工作的协调和配合;
6. 确保卫片执法检查核查和违法用地查处落实到位以及其他违法违规用地处理(各分局配合);
7. 负责核实、举证说明和整改落实工作,并对提供资料和查办案件承担责任;
8. 加强与省厅、武汉督察局的及时联系。
(八)监督整改组。
责任领导:陈明春  市局党组成员
责任单位:市局机关纪委
职责:及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履职尽责、整改落实不到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实施追责问责。
三、措施和要求
此次例行督察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为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必须坚持“四措并举”:一是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二是要科学周密地安排部署,三是要实行每周报告制度;四是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各分局要高度重视,自觉把督察整改工作当作重要政治任务来落实,及时向同级政府和管委会汇报,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成立相应的组织和机构,细化责任,明确具体责任人,主动与市局沟通和衔接;各责任单位要倒排工期,实行清单式管理,以问题为导向,逐项逐条分析研判,深入剖析土地利用和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增强“四个意识”的高度狠抓整改落实,务必打好打赢这一场硬仗。
鄂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4月12日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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