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严明纪律,保证会场秩序和会议质量,根据局领导要求,现将会议纪律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接到会议通知后,参会人员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的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会议,提前5分钟入场就座,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 会议过程中不得随意走动、交头接耳,手机调至震动或静音,不得接打电话、玩手机,如必须接电话,到会议室外接听;
3. 严格按照对应科室(单位)座位牌就座,不得私自挪动座位牌,未按照指定座位落座的,一律视为未到会;
4. 要求科室(单位)负责人参会的,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会,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要求参会的,需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告知事由及替会人员信息,经分管领导同意后交办公室报备;
5. 签到时按照参会人员的真实信息填入,不可代替他人签名;
6. 参会人员必须按照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妥善保管会议文件材料,对有保密要求的事项不得随意扩散;
7. 对未请假无故不参加会议、找人替会、迟到、早退及其它不遵守会议纪律的,移交机关纪委严肃追责问责。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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