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鄂州新城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经鄂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收回土地使用权。现公告予以收回以下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解除《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体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二、注销公告时间自2025年9月16日至9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