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党支部:
根据鄂州市文明办《关于2018年在城区重点路段常态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鄂州文明办发【2018】2号)文件精神和市直机关工委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引导市民养成良好文明出行的好习惯,营造常态化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氛围,经局机关党委研究,决定组织全局党员志愿者在主城区万联路口开展常态化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服务时间
周六、周日的07:30--09:30和16:30--18:30两个时间段(迎检期间的服务时间段另行通知)。
二、责任路口
万联路口(滨湖北路与古城路交叉处4个路口)。
三、具体事项
1、时间安排:根据《市直机关常态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任务分配表》要求,从3月中旬开始,由全市13家市直单位按照组序依次轮流进行,每13周一个循环。(局党办负责与市直机关工委联系,提前通知参加活动具体时间)。
2、人员安排:局属各党支部各安排2名志愿者,于3月20日前将志愿者名单报局党办备案,由局党办统一负责人员安排。
3、联络协调:各支部须指定1名联络员,专门负责做好通知提醒、沟通协调、应急补位等工作,确保全年活动正常开展。联络员姓名和电话于3月30日前报局党办。
四、相关要求
1、明确岗位,落实责任。各支部要提高认识,合理科学安排人员,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文明交通劝导活动。要精心做好安全保障和后勤服务工作,认真做好人身意外保险的统一购买和装备的交接等工作,确保活动统一开展,劝导执勤落实到位。
2、严格管理,文明协勤。各支部要认真履责,规范行为,提醒志愿者要统一佩戴小红帽、身着志愿者服装、手持小红旗(或劝导绳)。参与文明交通劝导的志愿者要树立强烈的责任心,带头说文明话、做文明人、办文明事,要坚持宣传教育为主的原则,对违法行为严重、态度恶劣的人员,及时与值班民警联系。同时要注意自身安全,文明管理,礼貌纠违,严禁使用不文明的语言,严禁离岗、串岗、扎堆嬉闹、着装不整等不文明行为。
3、认真督查,严格考核。各支部应根据工作要求统筹安排志愿者到岗并做好检查督导工作。市局机关党委将会同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采取“不定期、不通知”的形式,对各支部志愿者参与执勤情况进行现场抽查考核,考核情况将纳入机关党建和文明单位创建考评内容,对于工作积极、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管理不到位的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
附: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文明交通劝导志愿者明细表
中共鄂州市国土资源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8年3月15日
(责任编辑:党办)
主办单位:鄂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吴都大道81号 联系人: 办公室(值班) 电话027-60698600 网站标识码:4207000023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036号 备案号: 鄂ICP备05017375号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书编号:42071437001-00001 站点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