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梁子湖区2018年度占补平衡项目招标代理单位二次遴选结果公示

信息来源: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期:2018-03-18
  按照《鄂州市梁子湖区2018年度占补平衡项目招标代理单位二次遴选公告》的规定,鄂州市国土整治办于2018年3月19日完成了中介单位遴选工作,现将遴选结果公示如下:
  鄂州市梁子湖区2018年度占补平衡项目招标代理单位
  项目名称
  遴选结果
  中标单位
  备选单位
  鄂州市梁子湖区2018年度占补平衡项目
  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市东盛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告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为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3月21日,(节假日除外)公示期满后,请中标单位7日内前往鄂州市国土整治办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不领取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由此次遴选的第二名中标候选人递补承担(依此类推)。
  公示期内如对遴选结果有任何异议,可向鄂州市国土整治办反映。
  (责任编辑:整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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