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公示

日期:2023-09-28
  依据市国土空间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主任会会议纪要,经专家论证拟对《鄂州市城区山体保护规划》、《鄂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作局部调整:
  区位:09号山体位于葛山风景区南部,总面积为94.3公顷(1413.8亩);106号山体位于鄂州大道广山路(规划道路)与广山路(规划道路)交汇处西南角,总面积为33.3公顷(499.7亩);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60103地块位于武鄂高速以南、鄂州大道以西、广山路以东,总用地面积168.8公顷,约2532亩。
  1.调整中心城区09号重点保护山体保护线范围,总面积由94.3公顷(1413.8亩)调整为75.3公顷(1129.5亩);调整中心城区106号重点保护山体保护范围,总面积由33.3公顷(499.7亩)调整为32.8公顷(493.4亩)。
  2.对鄂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用地性质进行调整,将A060103地块部分用地由农林用地(0304)、体育用地(0805),调整为商业用地(0901)、公园绿地(1401)。商业用地(0901):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公园绿地(1401):绿地率≥70%。
  公示反映方式:在公示期间:2023年9月28日—2023年11月4日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向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公示方式: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官网(http://zrzyhghj.ezhou.gov.cn/)  ,项目现场,鄂州日报。
  网上留言:http: //zrzyghj. ezhou.gov .cn/          
  联系电话:027-60698555            传真:027- 60698520           邮编:436000  
  信件寄往“鄂州市吴都大道81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802-2国土空间规划科”(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    
主办单位:鄂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吴都大道81号 联系人: 办公室(值班) 电话027-6069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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