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位:09号山体位于葛山风景区南部,总面积为94.3公顷(1413.8亩);106号山体位于鄂州大道广山路(规划道路)与广山路(规划道路)交汇处西南角,总面积为33.3公顷(499.7亩);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60103地块位于武鄂高速以南、鄂州大道以西、广山路以东,总用地面积168.8公顷,约2532亩。
1.调整中心城区09号重点保护山体保护线范围,总面积由94.3公顷(1413.8亩)调整为75.3公顷(1129.5亩);调整中心城区106号重点保护山体保护范围,总面积由33.3公顷(499.7亩)调整为32.8公顷(493.4亩)。
2.对鄂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用地性质进行调整,将A060103地块部分用地由农林用地(0304)、体育用地(0805),调整为商业用地(0901)、公园绿地(1401)。商业用地(0901):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公园绿地(1401):绿地率≥70%。
公示反映方式:在公示期间:2023年9月28日—2023年11月4日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向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公示方式: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官网(http://zrzyhghj.ezhou.gov.cn/) ,项目现场,鄂州日报。
网上留言:http: //zrzyghj. ezhou.gov .cn/
联系电话:027-60698555 传真:027- 60698520 邮编:436000
信件寄往“鄂州市吴都大道81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802-2国土空间规划科”(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