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6〕1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及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5〕25号)政策要求,因落实省级重大战略,区域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设等原因,按照“总体稳定、局部优化”的原则对城镇开发边界布局进行合理适度的局部优化。目前已形成《鄂州市2026年度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初步方案》(以下简称《优化初步方案》)。
现将优化初步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9日-21日。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法定形式向我局反馈。
电话号码:027-60698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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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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