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61号),经专家论证,拟将体育中心东侧、吴楚大道北侧地块(用地面积约133.4亩)内地块规划使用性质由居住用地(r2)、环卫用地(u2)调整为商业用地(b),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2.1;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
特此公示。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示日期:2019年8月28日---2018年9月27日
公示方式:鄂州规划在线,项目现场,鄂州日报。
公示反映方式: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向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联系电话:0711-3875319
传 真:0711-3355341
信件寄往“鄂州市吴都大道81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805-1规划用地科收”(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436099。
调整前:
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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