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示

日期:2026-06-25
 
行政相对人名称 鄂州市**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类型1 责令退还、没收 处罚类型2 罚款、恢复植被
处罚决定日期 2026.6.25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 鄂州资源建设执罚字〔2026〕*号
处罚名称 违法占用土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处罚内容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给鄂城区**镇**村村民委员会;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对非法占用农用地(耕地)面积 处以每平方米20元罚款;
4、对非法占用建设用地(住宅用地)面积处以每平方米10元罚款;
5、责令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6、对改变林地用途处以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正版)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修正版)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修订版)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机关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备注  
主办单位:鄂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吴都大道81号 联系人: 办公室(值班) 电话027-60698600
网站标识码:4207000023 鄂公网安备42070402000036号 备案号: 鄂ICP备050173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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