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2日
欢迎社会公众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对该勘 界报告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鄂州市湿地自然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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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鄂州市吴都大道81号
附件:湖北梁子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勘界成果报告
鄂州市湿地自然保护中心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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