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我区经济建设发展,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拟建G106鄂州碧石至黄石铁山改建工程(鄂州段)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实施土地征收的有关规定。
二、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
启动征收地块位于碧石渡镇李家边村、虹桥村、樟树岭村、汀祖镇杨王村、刘云村、杨岗村、董胜村面积约438.276亩(其中:李家边村142.6815亩、虹桥村6.456亩、樟树岭村24.252亩、杨王村106.137亩、刘云村60.978亩、杨岗村66.6075亩、董胜村31.164亩),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
1.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由镇政府(街办)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对土地权属、数量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2.自公告之日起由征地所在的镇政府(街办)按照鄂人社发〔2015〕2号文件的规定对拟征收土地所涉及被征地农民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反馈意见。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告知期为10个工作日。
2.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鄂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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