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国土资源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退还专用账户
开户行银行服务遴选项目公告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国土资源局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联合下发的《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备用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通知》(鄂财建发【2018】45号)的要求,需要在鄂州市国土资源局下开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退还专用账户,根据湖北省财政厅下发的《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财库发【2017】70号)的规定,我局决定通过集体决策方式公开遴选开户银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银行参加。
一、项目编号:HBEZGTZYJ-2018-001
二、项目名称:鄂州市国土资源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退还专用账户开户行银行服务遴选项目
三、项目内容:
通过集体决策的方式择优选择1家银行建立服务商库,为鄂州市国土资源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退还专用资金账户开户行银行服务项目提供服务,详见遴选文件。
四、项目预算:0元
五、服务银行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相应经营范围;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3、在鄂州地区设有分支机构,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具备投标项目的经营资格和能力;
4、持有银监部门核发的《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银监部门监管评级三级及以上;
5、 服务商具备专业人员和技术要求的服务团队。
六、文件的获取:
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获取遴选文件等资料:领取遴选文件时间:2018年7月6日起至2018年7月9日止;每天上午8:00时~11:30时,下午2:30时~5:30时。
(1)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备选银行必须为国有银行市级分行,在鄂州市注册(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备选银行《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我局将对参加遴选单位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遴选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获取遴选文件;
(以上所有资料需提供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七、领取文件地点:鄂州市国土资源局702室。
八、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9日上午9时30分前。
九、文件递交地点:鄂州市国土资源局702室。
十、信息发布
本次公告在:鄂州市国土资源局网(http://www.ezlr.gov.cn)发布。
十一、开始时间:2018年7月5日17时30分。
十二、联系单位:鄂州市国土资源局
办公地址:鄂州市国土资源局702室
联系人:梁智勤 电话(传真): 0711-3355365
(责任编辑: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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