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询价采购2025—2026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公告

信息来源:鄂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2025-10-11

  为进一步提高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现就采购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法律顾问服务 

  二、采购数量 

  选聘1-2家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律师事务所指派不少于2名律师为鄂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三、服务期限:2025年111日—2026年1031日 

  四、报名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应具备条件 

  1.设立3年以上,拥有执业律师3名及以上; 

  2.律师事务所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及行业协会纪律处分; 

  3.熟悉自然资源法律实务和行政工作,参与本次采购时指派团队负责人代理过3件以上行政诉讼等案件; 

  4.能够为我局确定2名执业律师协助处理日常涉法事务,保证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5.能够保障履行顾问职责产生的交通费、差旅费及驻场律师产生的必要费用。 

  (二)指派律师应具备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持有律师执业证,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具有5年及以上执业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应严格遵纪守法,自执业至今,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熟悉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 

  5.具有参与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工作经验。具有自然资源领域土地征收、土地出让、矿产资源管理、行政登记等诉讼、复议案件的办案经验,具有较强的处理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6.具有为土地、行政登记等自然资源领域开展法律培训的经验和业绩。 

  7.曾经在政府机关担任法律顾问。 

  五、服务费用 

  法律顾问基础费用最高限价2.5万元,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行政复议案件的代理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核等按件付费。 

  六、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对甲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风险评估; 

  2.对重大民商事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 

  3.应邀参加甲方办公会议,就甲方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者应甲方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4.应邀参与甲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审议和制定,为甲方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5.为甲方处置群众性事件和突发事件以及涉法上访案件提供法律意见 

  6.参与甲方的法制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培训工作,年度内至少为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法律知识培训讲座; 

  7.代理甲方参与诉讼(仲裁)活动和处理非诉讼纠纷,有关案件代理双方另行签订代理合同; 

  8.协助甲方审查各类合同、经济项目法律文件以及其他法律文书 

  9.甲方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 

  10.及时向甲方的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事务上的法律咨询和解答; 

  11.乙方指派的律师协助甲方开展法制审核、行政应复、应诉等日常法律事务、协助甲方处理重大、疑难等法律事务 

  12.承办甲方交办其他涉法性事务。 

  七、报名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律所公章) 

  1.律师事务所简介;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3.律所在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合格或者限期整改情况的承诺书; 

  4.律所及指派团队律师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的承诺书; 

  5.指派2名以上具有从事机关单位法律服务经验的专业团队及服务经验证明材料; 

  6.指派团队负责人律师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律师执业资格证的复印件以及业绩证明材料; 

  7.指派团队律师的执业资格证年度检审合格证明材料; 

  8.指派团队负责人律师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证明材料; 

  9.报价单(密封)。包括法律顾问基础服务年费、行政应诉案件收费标准(按件报价)、行政复议收费标准(按件报价)以及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按件报价)、行政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核(按件报价); 

  10.竞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注意事项 

  超过最高限价报价的、报名材料不齐全的(上述第10项除外),视为无效报价。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律所,请在规定期限内将《报价单》和报名材料密封交到鄂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法规科(鄂州市鄂城区吴都大道811905)。 

  八、其他事项 

  1.按照我局法律服务日工作要求,最终确定的服务单位每周不低于2个工作日在我局坐班,及时解答我局工作人员提出的在自然资源管理、行政执法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法律建议或意见。 

  2.最终确定的服务单位,如在本年度法律服务中,如因律师团队或代理律师个人原因导致合同期内案件出现败诉,将在下一年度询价采购中取消参加资格。 

  九、报名及询价资料提交时间 

  2025101120251021 

  十、联系人方式 

   系 人:女士 

  联系电话:027-60698516 

  联系邮箱:467842433@qq.com 

      址:鄂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 

主办单位:鄂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吴都大道81号 联系人: 办公室(值班) 电话027-6069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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