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一)编制实施流域综合治理和发展统筹规划。按照省级统一部署,划定鄂州市三级和四级流域单元,形成流域单元底线管控清单。全面对标落实省级纲要内容,结合鄂州实际,构建四化同步的指标体系,加快编制完成《鄂州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报送省级审议通过后实施,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推进四化同步发展。
(二)健全市区镇三级国土空间规划。加快推动市区两级国土空间规划报审报批,全面完成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开展年度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范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的编制与管理。继续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现应编尽编。
(三)规划引领区域协同发展。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持续跟踪、紧密衔接《武鄂黄黄规划建设纲要》、《武汉新城规划》等区域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服务省级重大战略实施和区域协调发展布局,助力鄂州市建设武汉都市圈协同发展示范区。
(四)完善“一张图”落实边界管控。正式启用“三区三线”成果,按照“三区三线”底线约束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全面夯实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数据基础,统筹推进市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为自然资源管理提供支撑性、基础性服务。
二、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推进重大项目要素保障。成立土地服务工作专班,开展用地服务“早春行动”,全链条跟进、全流程提速,及时高效做好用地保障,保障省市重大项目按时开工。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分类、精准配置用地计划,统筹新增计划、增减挂钩、增存挂钩指标使用,不断健全完善用地服务机制,优化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程序,充分保障“两区一枢纽”战略发展需求,为“重大项目高质量建设年”提供坚实的要素保障。
(六)用活自然资源利好政策。继续落实落细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接续政策,将上级在空间管控、用地指标、节约集约、用地审批、土地供应等方面的利好政策用活用足,推进新型工业用地政策落地见效,推动“点状供地”模式,助力乡村振兴。精准实施房地产用地“六好”政策,保障房地产用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七)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全力推进建设用地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完成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消化处置任务,加强开发区用地管理,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提升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水平。持续推进华容区创建国家级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
(八)促进林业经济发展。根据省林业局部署和要求,推进以油茶栽植为主导品种的木本油料产业落实落地。探索、鼓励国有林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增强林场发展内生动力,实现“保护生态、改善民生”双赢。主动服务和对接林业企业,根据产业政策积极为林业企业申报专项扶持资金,支持林业企业发展。引导重点林业企业积极创建国家、省级龙头企业,提高本土企业知名度。
(九)提升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一网通办”、“一窗通办”,高标准做好各类事项的办理,继续推进武汉都市圈内 “跨市通办”审批事项。按照省自然资源厅“一码管地”自然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加快实现自然资源管理“码上办事”“扫码服务”。继续做好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迎检工作,总结学习经验做法,不断优化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营商环境。
(十)深化改革释放市场活力。探索推进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委托下放,扩大市区用地自主权,探索“批供合一”改革。推进武汉都市圈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深化土地要素配置改革,高效配置土地资源,推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老旧小区更新改造,指导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按照省厅部署,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深入推进“多测合一”“多规合一”“多审合一”。
三、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十一)坚决完成耕地保护目标。严格落实以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为主体的一系列耕地保护制度,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依据,分解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目标,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强化各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的日常管理,做好重点项目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踏勘、补划工作。认真做好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运用好耕地保护奖惩机制,确保完成耕地保护责任目标。
(十二)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占补指标按照“以区级自筹为主,市级统筹为辅,争取省级统筹为补充”的基本原则予以调配,坚决落实好耕地占一补一、占补平衡制度。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全过程监管,实行台账式管理,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测工作。
(十三)构建“进出平衡”制度体系。落实“长牙齿”的硬措施,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结合鄂州实际进一步细化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管制措施,全面实施耕地用途管制,严格落实好耕地“进出平衡”制度。将“耕地进出”情况纳入对各区耕地责任目标考核和粮食生产安全考核。
四、推进生态保护修复
(十四)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体系。编制实施市区两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明确近远期生态修复任务,划定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完善生态修复项目管理机制,加强项目绩效管理。
(十五)推动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制定2023年度矿山生态修复清单,完成下达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年度任务。以黄山矿区为重点,推进机场周边区域的工程治理。督促金冠沛进行矿山生态修复,植树复绿。继续推进汀祖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同步启动2022年申报省厅获批的5个全域国土整治项目,大力推进“共同缔造”试点项目。
(十六)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巩固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建设成果,积极申报2023年度省级森林城镇和森林乡村。谋划实施国土绿化实施方案,持续做好义务植树、造林绿化等工作。持续开展森林城市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与参与度。督促各地(单位)开展补植补造工作。
五、加强林业资源管护
(十七)深入推进林长制改革。建立健全“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协作机制,深入开展“护绿提质”、“绿盾行动”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利用多种新闻媒介宣传,提高服务对象依法使用林地、采伐林木意识,形成人人关注、全员动员的工作局面。充分发挥财政对社会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投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
(十八)强化湿地保护管理。做好自然保护区的“绿盾”行动工作,有序推动自然保护区的软硬件建设。推进梁子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送审、勘界立标、信息化建设和日常巡护工作。加强对洋澜湖省级湿地公园的日常监管。开展梁子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洋澜湖省级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
(十九)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利用世界湿地日、野生动植物保护日等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升全民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强化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加强对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的监管打击力度。
六、筑牢自然资源安全防线
(二十)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印发鄂州市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督促各责任单位严格落实防治任务。深化“四位一体”网格化动态管理,落实巡查排查、专业巡查、监测预警、演练培训等日常防范工作。加强重点防范期和重点防范区域的巡排查,确保地质灾害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持续深化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拍摄综合防治体系宣传片。加强项目谋划,积极争取省级资金支持,开展1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
(二十一)提高森林火灾防控水平。按照建队形式多样化、指挥一体化、管理规范化、装备标准化、训练经常化、用兵科学化的原则,强化森林防灭火队伍建设。加强林火阻隔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卫星遥感系统、无人机巡护系统为重点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二十二)维护林业生态安全。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推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绩效承包,按照“全面防控,持续监测,分时施治,先行试点,整体提升”的基本思路,提高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成效,完成枯死松树清理工作。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主动预警,加大巡查力度,部署6套高清视频监测采集终端,实现智能监测和智慧巡护,对青头潜鸭等濒危浠有候鸟开展专项跟踪监测和保护。严防“一枝黄花”等外来物种入侵,维护区域生态安全。
七、做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
(二十三)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和资产清查。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2023年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工作,推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建设,统计分析调查监测数据,组织开展林、草、湿等自然资源专项调查监测工作。清查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建立土地、矿产、水资源、森林、草原、湿地6类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开展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工作,做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反馈问题整改。
(二十四)不动产登记惠企利民。深入推行“不动产登记+水、电、气、网络、有线、户籍、公证”过户一体化、“不动产继承登记+公证”一站式办理等便民服务。落实惠企政策,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办理减免登记费。继续推进解决我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打造规范、透明、高效、清廉的不动产登记窗口,增强群众幸福感。
八、夯实自然资源管理基础
(二十五)加强信息化建设。启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一期)及互联网+自然资源一体化政务服务系统,对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完善。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持续对信息平台和政务系统进行提质升级,完善规划监督、建设用地监管、智慧耕保、生态修复一体化运行机制,形成协同高效的自然资源信息化格局。加强与鄂州铁塔公司合作,为国有林场、耕地保护、矿山开采、林地占用及自然保护地监管、森林防火以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方面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撑。
(二十六)提升测绘地理信息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多测合一”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与市工改平台对接。探索测绘成果质量检验检测新机制,继续推进全市域基础测绘地理信息数据更新工作。完成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任务。做好“8·29”测绘法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工作。加快形成自然资源卫星应用技术体系,建立卫星应用技术中心。
(二十七)做好基础服务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加强综治维稳工作。强化意识形态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宣传工作,开展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做好互联网及机要保密工作。落实好创文、创卫工作。严格财务收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和驻村帮扶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九、加强法制建设
(二十八)提升法治水平。做好“八五”普法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扎实推进法治自然资源建设。开展自然资源有关政策法规方面的研究,组织全系统新行政处罚法、新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的培训,统一自由裁量权标准。开展行政执法证信息核对及发证工作,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二十九)严格督察执法。做好土地例行督察、耕地保护督察和土地矿产年度卫片执法工作,完成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持续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各项工作,巩固违建别墅整治成果,加强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建设,完成人员编制机构整合。
十、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三十)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抓好思想理论武装,加强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基础党组织学习作用,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核心职能的工作举措和实际成效,实现党建与业务融合。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和党组工作规则。提升支部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完善党建工作考评机制,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
(三十一)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按照市纪委和省厅关于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从严从实抓好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抓好廉政教育。深入开展清廉机关建设活动。加强对薄弱环节的纪律监督,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对违规违纪行为,坚决“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三十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健全选人用人制度体系,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完善干部考核奖惩机制,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加强全局系统班子队伍建设,强化干部教育培训管理,提升干部履职能力。开展机关科室整合优化,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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