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省局的工作安排,立足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工作定位,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持续打好自然资源“九大战役”,深入推进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在推动“双集中”、落实“五个统筹”上下功夫、求实效,为加快建设武汉都市圈协同发展示范区作出更大贡献。
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强化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推动全市系统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党的建设。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继续深化党建品牌培育和书记领办实事项目,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持续深化“甲级支部”创建,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开展“单位争先进、机关创品牌、支部扛红旗”活动。优化党支部设置,严格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改选。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深化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常态化组织党员干部下沉社区。
(三)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压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实现巡察反馈问题“清零”,制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持续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坚持严的基调正风肃纪反腐。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
二、持续打好自然资源“九大战役”
(四)打造用地保障服务品牌。深化“两上四服务”,将服务品牌固定为制度机制,建立完善用地帮办代办员制度。主动与市直相关部门、项目建设单位沟通协调,上门宣传规划、用地、用林政策,提前介入,配合开展项目规划选址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项目精准选址,避免管控政策造成项目无法落地,从源头上保障项目按时开工建设。提升用地保障信息化水平,对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平台中项目,通过图斑比对、选址复核、协调服务方式,引导科学选址,从源头上为项目用地报批打好基础。
(五)全方位做好用地保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创新“市区一体、共同组卷、边组边审”的模式,加大用地计划、补充耕地、增减挂钩等指标统筹调剂力度,强化市级土地利用计划统筹调控力度,保障鄂州机场高速公路二期工程、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等花湖机场国际枢纽和武汉新城两区域重点项目用地需求。推进实施全域国土综合整治、优质耕地恢复补充等措施,加大稳定耕地指标储备。充分利用“土地超市”信息平台,积极开展土地推介。
(六)优化资源要素供给方式。坚持自然资源要素配置向武汉新城鄂州片区和临空经济区倾斜,细化支持产业发展的用地政策,深入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和“五证同发”。探索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土地供应方式,推进混合用地供给。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的通知》措施,为国有企业盘活存量土地提供新路径。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保障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用地。完善土地供应政策措施,推行社会投资类项目“用地清单制”。
(七)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进一步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做好年度变更调查地类认定工作,让耕地实至名归,统筹推进耕地流失整改、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补充耕地指标储备等重点任务。落实新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把各类对耕地的占用纳入统一管理。加快已立项的18个占补平衡项目建设进度,拟新增耕地5015亩;推进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拟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358亩,千方百计恢复和增加稳定耕地。
(八)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攻坚提升行动、矿山生态修复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历史遗留矿山治理生态修复面积不低于49.2公顷。汀祖项目争取完成总工程量95%,泽林、花湖、涂家垴、梁子完成总工程量的60%,新申报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7个。
(九)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深化“四位-体”网格化动态管理,严格执行雨季、汛期“三查”制度,做好巡查排查、会商研判、监测预警、演练培训、抢险救灾等日常防范工作。依托专业技术队伍、监测设备和地质灾害信息化平台,做好汛期及强降雨等极端天气条件下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持续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培训演练宣传,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谋划、实施和监管,积极对接省厅争取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加快治理项目的启动施工验收,确保尽早发挥作用,解决一批重点隐患。
(十)科学谋划国土空间布局。落实武汉新城规划和用地委员会工作安排,推进葛华片区、红莲湖片区规划用地评估报审,配合做好梧桐湖大学城规划。全面完成市区两级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省级报批工作,快速完成年度城镇开发边界调整,城镇边界的调整要确保100%的落实到位。启动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扎实开展年度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指导各区基本完成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继续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试点工作。
(十一)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加强土地、矿产、林业等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加大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力度,坚决完成闲置土地专项治理6000亩的年度工作目标,为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腾退空间;巩固华容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成果,推进鄂城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模范集体创建。
(十二)加强矿产开发管理。积极开展采矿权投放,组织开展划定矿区范围和勘查等前期准备工作,积极开展“净矿”出让试点,力争年内完成细王冲矿区采矿权和一家膨润土采矿权投放工作。继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督促大中型矿山完成绿色矿山建设方案评审工作。
(十三)维护自然资源资产权益。开展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统筹推进日常变更调查工作。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积极推行“交房即交证”“带押过户”等便民利企政策,全面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成果汇交,持续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展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清理。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
(十四)加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持续推进“多测合一”平台国产化及密评改造工作。加强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工作,开展第三方“多测合一”成果质检工作。加强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管理,持续开展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工作。加强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推进新型基础测绘联动更新工作。
(十五)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在全市系统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加强“法治自然”体系建设,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改革,解决问题、保障发展,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创新普法方式,提升全市系统法治意识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晓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积极化解争议应对诉讼。深化以控制成本为核心,持续推动营商环境建设走深走实,全面建设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营商环境新高地。
(十六)严格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做好2024年度例行督察、日常督察和专项督察相关疑似问题举证和实地核查工作。统筹推进2022年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督察、2023年例行督察、历年督察整改遗留问题、日常督察、专项督察等问题整改。利用季度卫片监测成果开展日常执法,强化执法巡查和日常监督。严肃规范查处违法案件,对重大典型违法用地问题坚持挂牌督办、公开通报。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协同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监督。
(十七)统筹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探索在项目用地保障、耕地保护、要素供应方式等方面进行机制创新,加快梁子湖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在全市探索推广。加快推进“一码管地”改革、持续推进“数字土地超市”、湖北省政务版“一张图”应用,开展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攻坚清零行动,确保“遗留问题”能按期解决。改革事项,做出亮点、成为典型。探索出台《鄂州市城市森林花园建筑(第四代建筑)实施意见》,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升城市品位。
三、推动林业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十八)推进林长制提质增效。深化完善林长制体系机制,推动林长述职、会议等制度进一步落实,健全完善市级“林长+警长”等协作机制,统筹林业基层管护力量,强化基层网格化治理能力。加强林长制工作培训,加强林长制典型培育和宣传。优化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科学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强化林长履职尽责,发挥林长引领作用,谋划实施一批林业发展项目,着力解决实际问题。
(十九)推进国土绿化提档升级。深入实施国土绿化质量提升行动,强化“落地上图”管理,完成荒山绿化面积1480亩。启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争取财政资金,编制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2024-2034年),开展国家森林城市有关宣传,统筹推进城乡绿化美化,新建一批森林城镇、森林乡村。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加快推进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行动,完成油茶营造林任务。
(二十)严格林业资源保护管理。开展森林、草原、湿地一体化调查监测(普查),实施林地分级分类保护管理,推进天然林精准落界,持续做好森林督查工作,探索将破坏林地、林木资源的案件控制在萌芽状态的体制机制,降低毁林毁草案件的发生率。推动编制全市林地保护规划工作。做好建设项目用林要素保障,对重点项目的涉林行政审批做好跟踪服务工作。推动得胜洲林权纠纷早日得到解决。
(二十一)加强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工作。在世界湿地日、野生动植物保护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推进鄂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软硬件”建设,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专项行动。开展全市三级古树名木更新调查工作,并推动各区逐步开展二级、三级古树体检复壮工作。有序推进重要自然保护地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工作。推进建立梁子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共建共管机制,推动编制全市湿地保护规划工作。开展“绿盾”行动,加强重要湿地及湿地公园疑似问题核实及整改。
(二十二)守牢林业生态安全底线。加大对森林火灾预防,持续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开展防火应急演练,持续开展森林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一批“以水灭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以林火阻隔系统、视频监测系统、无人机巡护系统为重点,着力提升森林防火“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扎实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如期完成疫木集中除治任务和疫区疫点拔除目标,确保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好转。守牢林业安全生产底线,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
四、夯实自然资源综合支撑
(二十三)推进数字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省“数化湖北”计划和自然资源部数字化治理能力提升总体方案,印发《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落实数化湖北2024年工作清单》,将信息化工作切实融入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化湖北行动中,以信息化赋能推进国土空间治理,加强数据归集治理,完善自然资源数据与其他平台安全高效共享机制。稳步推进数据与业务融合协同,加快“一码管地”应用场景建设,以信息化和数字化赋能土地管理全业务、全流程,实现土地管理全流程数字化审批。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开展政务一体化系统改造,持续做好政务服务工作。守住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底线。推进自然资源数字档案建设。
(二十四)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做好信息宣传工作,优化新闻选题策划,以提升宣传效果为目标,搭建宣传新格局。开展目标责任制管理,建立效能评价体系,定期对督查事项办理、会议资料准备、文电分办、发文质效等开展效能评价。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加强财务管理,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推进平安建设,扎实做好国家安全、意识形态、机要保密、网络安全、风险防范等重点工作。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值班值守、离退休干部、驻村帮扶、工青妇、机关后勤等工作。
(二十五)有效化解信访风险。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提升信访工作综合分析研判水平,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信访信息的跟踪分析,及时跟进化解。严格落实领导接访下访和包案制度,推动积案化解。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二十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健全选人用人制度体系,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完善干部考核奖惩机制,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持续深化干部档案提升年活动,夯实干部人事工作基础。深入推进内设机构优化,加大专业技术人才培育,提升事业单位服务支撑能力,推进事业单位和机关业务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