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什么是“带押过户”?

信息来源:鄂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2025-09-09

  问:什么是“带押过户”?

  答:在抵押期间的不动产买卖转移时,不需要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并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民法典》第406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该条规定是“带押过户”的法律依据。

  此前,已抵押的不动产买卖转移的,需要先筹集资金归还贷款、办理不动产抵押注销,再办理不动产转移、申请新贷款、办理新抵押权登记,不仅交易成本高、时间长,而且流程繁琐复杂。“带押过户”改革后,免除了卖方筹措资金先归还原住房贷款的环节,降低了二手房交易成本,缩短了交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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