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第九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20240123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期:2024-05-27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40123号建议“关于推动'工业上楼'释放'智造空间' 助力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涉及我局职能,现答复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2023年,市政府办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鄂州政发〔2023〕9号),制定了“到2025年,全市工业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形成工业规模倍增、结构优化、提质增效的良好发展态势”的发展目标和20条具体措施7条政策保障。我局全力做好工业用地保障,积极推动“工业上楼”释放“智造空间”,执行如下措施,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水平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鄂自然资发〔2021〕10号)制定了对新增工业用地提标升级、已用工业用地对标补短政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亩产论英雄”推进工业用地集约高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州政办发〔2021〕35号)制定了“新增工业项目容积率2.0以上占比不低于20%”的工作目标,实施“增容2.0”,鼓励工业用地布局从平面向立体转换,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支持产业用地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6号)制定了“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工业企业可通过零地技改等方式在原用地范围内增加厂房及配套设施、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容积率不设上限,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政策。

  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工业用地“亩产论英雄”综合考评试行办法的通知》(鄂州政办函〔2021〕47号)从“亩均税收、亩均固定资产投资、亩均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容积率”五个指标,对全市规上企业进行综合考评,发布“亩产英雄榜”、授予企业“自然资源集约高效型企业”称号,作为企业要素供给、政策支持和行业监管的重要依据。

  三、省自然资源厅每五年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对一类、二类产业园每年进行监测统计,形成产业园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技术报告、监测统计成果审核评价报告,每年开展通报和成果运用。

  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闲置土地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州政办发〔2023〕34号)提出了闲置土地三年治理目标,制定了“动工开发、无偿或有偿收回再开发、置换、调整用途开发、监督转让盘活等处置方式方法;我局与市国资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转发<省自然资源厅 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的通知>的通知》(鄂州自然资规文[2023]146号)对全市国有企业开展资产清查,通过优化存量土地利用,采取自主、联营、转让、收回等多种方式,推进国有企业存量土地再开发,盘活国有土地资产。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7日

  主管领导姓名: 邵开明  ,联系电话: 18971999028 ;

 经 办 人姓名: 吕志涛  ,联系电话: 18971998800 ; 
主办单位:鄂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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