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名义统一行使土地、矿产、林业、测绘等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
(一)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自然资源的法律、
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研究拟订全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规划
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范围内的土地、矿产、林业、测绘、城乡
规划等自然资源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工作;
(三)负责上级交办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组织实施跨区
域土地、矿产、林业、城乡规划(自然资源部规定的处罚事项,
下同)等自然资源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工作;
(四)负责协助督导各区(开发区)及时开展自然资源动
态巡查工作,有效管控土地、矿产、林业、城乡规划等自然资
源违法违规问题;
(五)负责协助督导各区(开发区)开展卫星遥感监测图
斑核查、整改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土地、矿产、林业卫片、城
乡规划等执法工作;
(六)负责受理土地、矿产、林业、城乡规划等自然资源
违法违规案件的信访、举报和投诉;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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