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写。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及其他需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市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鄂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丰富公开内容,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全面提升公开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强化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人任办公室正、副主任,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各科室明确一位负责人和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强化培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安全,我局将政务公开培训工作,纳入信息化管理年度考核目标。结合国土工作特点,多次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及各区局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文件,使全系统内干部职工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问责等工作流程,切实提高了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程序意识、保密意识,有效提升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强化督促,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为全面落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责任,我局明确由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督促,通报各科室、各区局信息公开情况,并将相关统计结果公布到局工作QQ群、新闻宣传大小屏上,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切实增强了相关单位做好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做到了内容丰富、全面真实、更新即时。2016年全年主动公开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划计划、采矿权审批结果、土地登记发证结果、建设用地审批结果等各类政府信息1250条,工程建设领域信息377条(详细情况见下图)。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机构概况、职权目录;
2、国土资源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3、人事信息;
4、国土资源规划、计划;
5、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6、建设项目用地征收、出让及安置补偿情况;
7、国土资源公开招、拍、挂信息;
8、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登记、转让、抵押情况;
9、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情况;
10、网上咨询、在线访谈;
11、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鄂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www.ezlr.gov.cn;
2.鄂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ezhou.gov.cn;
3.鄂州日报;
4、鄂州国土资源简报。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我局在网站首页设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栏目,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21件,办结21件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发生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一是工作创新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工作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局门户网站的互动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今后,将更加广泛的征集民众的意见和建议,对门户网站的栏目、功能和内容进一步完善,依据公开要求收集整理更加丰富的相关信息内容,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率、时效性,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鄂州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鄂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2月28日
(责任编辑:admin)